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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杭州杀妻案最新细节曝光!丈夫擅长去腥味)

作者:何阳
2022年09月13日 08:09
科技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获死刑,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

一,杭州杀妻碎尸案

当初这件案件在网上获得了不少人的关注,大家也一定被一条新闻刷屏了。杭州一位姓来的53岁女士失踪了,家人报案后,警方调取了监控,但监控没有拍到她离开小区的影像,她消失的时候还是穿的睡衣什么物件都没有带走。警方甚至抽干了小区池塘的水,也不见来女士踪影,这位女士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让人感到非常的惊讶,后来记者还采访了来女士丈夫许某,他在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显示的还是非常的淡定的,看不出丝毫的破绽。现在回想起来这位丈夫真的是太残忍了,心理素质也太强大了。

二,杭州杀妻案背后的根由到底是什么

我觉得她的丈夫是因为利益才谋财害命的,或许当初跟她结婚也是别有所图。当初这位女士因为没有把拆迁安置房给许某和前妻所生的孩子作为婚房,导致许某起了杀心。 从许某某的作案手段来看,他是经过多日的深思熟虑,且残酷冷血至极,可想他内心对来女士的误解和怨恨有多深,做事就有多绝。

三,杭州杀妻案不仅看到案犯的凶残,同时也让我们看到社会上某些人性的丑陋

当时我听到杭州碎尸案发生,凶手就是被害人丈夫,我就觉得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到底是多大仇,多大怨才能对妻子做出这种事。一个丈夫,竟把同床共枕十几年的妻子,杀死并碎尸,而且做法非常的残忍,真的是想不出来他是怎么做到的。简直如悬疑惊悚大片,他们两人先后和原配离婚。两人结婚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现在最可怜的应该就是他们的女儿了。

杭州杀妻案一审宣判,宣判的结果如何?

杭州杀妻案曾经是轰动了全国的一个案件,因为这个案件非常的扑朔迷离,所以警方在调查这个案件的时候,花费了很多的时间。不过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这个案件的杀人凶手被找到了,而这名凶手恰恰就是被杀死的妻子的丈夫。很多的人看到这个结果都表示非常的震惊,觉得这个丈夫非常丧心病狂,竟然能够将自己的妻子如此残忍地伤害。这个案件在2021年7月份一审结果已经正式宣判了。那么关于杭州杀妻案一审宣判,宣判的结果如何?以前是我的看法:

一、杭州杀妻案一审宣判的结果是宣判凶手死刑

因为在案件发生后,凶手还在不停的隐瞒自己的罪行,并且还存在误导警方的嫌疑。所以鉴于凶手完全没有悔改的心思,而且杀人的手法极其的残忍。在杭州杀妻案一审判决的时候,法官宣判凶手获得死刑。

二、这个结果也算是对死去的妻子和她家人的一个交代

凶手获得死刑这个结果,是公众们都非常期待看到的,大家都希望凶手能够获得应有的惩罚。而且这个结果,也算是对子去的妻子以及妻子的家人有一个交代。希望这名妻子的家人能够得到慰藉,好好生活下去。

三、希望大家结婚需谨慎

当这起杀妻案发生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想到,竟然是这名妻子的丈夫残忍的杀害了这名妻子。所以看到丈夫如此的残忍,很多的人都心有余悸。这件事情也给我们一个警示就是,我们在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的时候,一定要非常的谨慎,否则的话,自己可能就会遭受无妄之灾。

关于杭州杀妻案一审宣判,宣判的结果如何?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什么?欢迎留言交流。

回顾杭州杀妻案:亲手杀死妻子,却淡定说失踪了,后来怎样?

2020年7月中旬,浙江杭州一位妻子的神秘失踪,在网上疯传。失踪的女子,姓赖,53岁,失踪时没有任何解释,让她的家人很不安。在警方对其家庭成员的调查中,似乎特别焦虑的是这位丈夫,在警方面前镇定自若,低调地描述了他妻子前一天的行踪。当地公安人员动用了大量警力展开调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最后真正的罪魁祸首竟然是这位女士的丈夫。杭州市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收到了一起女子突然失踪的失踪案件,紧急派出警力进行搜查。警方刚刚开始在公园周围的事故发生区域,购物中心,街道管道在不同的地方都被仔细搜查了一遍,没有女士的踪迹。真奇怪。

一个真实的人就这么消失了?之后,公安人员继续对赖小姐的社区进行详细调查,发现赖小姐没有进出社区。当时还是七月的高温,警方花了很多时间,到居民区走廊,井,垃圾桶等地方都检查过了,但也没有发现女子的尸体。热浪中的战斗持续了几天,没有任何消息或结果。这个消息不仅传遍了附近,邻居们各种猜测,还在网上争吵,网友们各种猜测,甚至很多网友亲自去了杭州的事发地点,试图找到这名女子。谁会想到,终于在化粪池里发现了人体组织残留物,工作人员排干了48小时的腐烂水,才将其清除,这种情况可谓费力不讨好。

这起案件吸引了许多网民亲自调查此案。在调查过程中,社区吸引了很多人,比如网络名人。社区的居民也非常无助。有些人真的想贡献一个人的力量,想提供一些帮助,但更多的网民来到现场,却是拍摄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作为吸引流量赚钱的工具。很多居民区的业主提出反对,人民警察说,这些网民严重扰乱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希望人民警察能够站出来说服这些人为了高流量不要加入党,强行驱逐这些网民。据知情人士透露,受害人来到这名女子的家中,水表显示,她在死亡当天用了超过两吨的水。我们通常不会每个人用这么多水,从这点来看,我们可以推测她丈夫是最有可能的嫌疑人。刚看到警察,徐国立告诉调查人员,他妻子晚上睡觉时还在他身边,凌晨5点多醒来,发现妻子不见了,手机钱包还在,人都不见了。当我们听到他的描述时,我们会被他的描述所困扰。我们真的是自己走路吗?

公安人员不停地调查、分析,最后通过实验室化粪池发现了人体组织,与 dna 进行比对,确认徐国立是嫌疑人。案件动机徐国立以前是军人,反侦查能力极强。然而,当警方把证据摆在徐国立面前时,他的眼神闪烁其词,即使心理素质很强,也无法抗拒,最后,他们承认了自己行为的真相,最终的真相也浮出水面。根据徐国立和警方的陈述,他和妻子在事发前曾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吵。不安的一天让他再也无法忍受,他慢慢地有了杀死他妻子的念头。通过一些录像,还可以看到赖的家人在事发地点的井边大声哭泣。对他们来说,他们不仅永远失去了亲人,通常在他们面前对徐国立的好印象其实是个杀人犯,面对这样的结果,他们更加愤怒。

最后,警察带走了恶魔。要杀死你旁边的人,你的心会有多冷?杀死你妻子需要很大的勇气,用刀子打碎她,然后因为一些家庭冲突,把她的尸体扔进化粪池。事件发生后,还想干涉警察的视线,第一次警察,这种行为令人作呕,非常可耻。这起事件在过去5个月里,看着人群生活在过去的生活中,却给事发地区的居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他们周围发生了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他们对这种情绪的恐惧很长时间都无法平息。这个社区的居民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情,他们对情绪的恐惧很长时间都无法平息。社区的居民开始搬家,租户也没有等到退房就迅速吓跑了,到了晚上,整个社区的入住率几乎为零,我们远离了这个可怕的地方。

杭州“杀妻碎尸案”终审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杭州的杀妻碎尸案终审现在已经宣判了,最终的结果是大快人心的,还是维持了死刑,只能说这是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社会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于人性底线的一个良好约束。如果说这样一种残忍的案件,都不能够被判为死刑的话,那么我想这个社会上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公平正义了

一,判决结果是维持死刑

因为这个杭州的杀妻碎尸案手段极其恶劣,并且影响极其重大,属于重大的恶性刑事案件,所以说它是维持了死刑的宣判的,这也是民心所向,不仅是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呢,也体现了民意,因为这样的人,如果还让他苟活于世的话是对于我们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正常人是不公平的,而且它所带来的影响也会带来重大的负面意义,所以法官还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判决死刑

二,判决结果是民心所向

因为这起案件当中的凶手,他不仅是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妻子,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在事后还进行碎尸,以及想要隐瞒只是为了获取到大额的保险金额,这是一起非常恶劣的刑事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深远,并且在社会上也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所以说。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件事情,并且也在关注着这一起案件的审判,所有的人都盼望着凶手能够早点被就地正法,执行死刑,所以这个审判结果也是维持了原判,并且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民意。

三,最后的判决结果守护了人间的正义。

因为我们作为人类也是一种高级的灵长类动物,他是和其他的动物有很大的区别的,不仅是我们有同情心,以及我们有专属的语言和智慧,另外还是我们有自己的底线,以及我们有自己的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双重标准,而这个杭州的杀妻碎尸案,不仅是违反了道德层面上面的一些人类底线也突破了法律的很多规定。所以说最终判决他为死刑还是维持了人间的正义的。

大快人心!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二审维持原判,知情人首度披露了哪些细节?

闹得沸沸扬扬的杭州杀妻案,终于尘埃落定。杭州杀妻案二审《终审》被告申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判处死刑。听到这个消息后真的是大快人心!足以告慰被害人。法院判定凶手(丈夫)许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故意剥夺其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丧心病狂的杀人犯

许某杀死妻子的手法简直闻所未闻,丧心病狂。他是将妻子皮肤肌肉组织切块分割后,再经绞肉机粉碎,通过卫生间马桶冲走。而人体腿骨等骨骼组织,是第二天用电锯切割粉碎,再分头扔到小区垃圾桶内。经公安侦查中发现,(用来粉碎妻子来某某)的绞肉机虽被被洗得很干净,但是在机器左侧的涡轮里面位置,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很小一粒人体组织,比米粒还细小,经过提取鉴定后发现就是受害人来某某的。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许某的杀妻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前期做了很多准备。我觉得他杀妻碎尸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来女士所有的财产。来女士是许某的第二任妻子所以他们之间的财产并不是共有的,来女士的两处房产都是她自己的拆迁房,这两处房产都与许某无关。有传言说他想给自己和前妻生的儿子要一处来女士的房产,但是来女士不同意,所以他才有了杀妻的念头。

总结

总结

许国利作案手段残忍之极,为家庭矛盾琐事居然对共同育有一女的妻子痛下杀手,可谓毫无底线,道德沦丧,民愤极大,影响极坏,二审被维持原判(死刑)乃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残忍杀妻,还妄想瞒天过海,幸好天眼昭昭,报应甚速。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早已被抓,为什么案发10个月才审理?

一般看来,像杭州杀妻案这样比较明显的杀人案,应当审理起来非常简单,而且,判决也比较简单,情节这么严重,枪毙就完了。

理论上讲,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操作不应当如此。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必须在证据完全确凿,全面,正确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审判。即便依靠某一方面的事实,也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对案件的审理和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决不是有一条证据就行,而必须把所有证据都找出来,从而更加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很显然,从杭州杀妻案来看,由于犯罪嫌疑人 采用的手段极其恶劣,且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才能拿出来。譬如碎尸的手段、为什么要杀妻、采用了哪些伪装手段,等等,都需要调查,以便于法庭宣判时,能够更加准确有力。同时,也能为其他案件的侦破、审判等积累经验。

一、案件涉及的时间节点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杀妻碎尸案”发生于2020年7月5日凌晨,7月6日被害人家属报警,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8月6日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月5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5月14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二、案件涉及的三个期限

本案中,主要涉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从案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在本案中,无论是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虽然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但都明显超出了“常规”,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案情的复杂、办案的困难。

01 关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3个月内仍然无法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果经过5个月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简单地说,公安机关自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常规延长是1个月,特殊延长是两个2个月,也就是一共只有7个月的时间。从本案办理的时间节点来看,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6日被逮捕,2021年1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历时近6个月,基本上将法律规定的期限用到了极致。

当然,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还有一种例外,叫羁押期限重新计算,这在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下文中再做介绍。

02 关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在接到公关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后,常规情况下,最多在45天以内,就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在本案中,检察院是在2021年1月5日接到公安机关移动审查起诉的,他们在常规情况下,最迟就应该在2月19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然,关于审查起诉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也还有两个另外,本案可能涉及其中一个,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根据此次法院开庭的时间推测,本案很可能有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这里还需要补充的是,从公安机关7月24日对许利国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到检察院8月6日批准逮捕的时间来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也是非常接近法律常规的最高期限。

03 关于法院的审理期限

关于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从本案来看,如果以检察院2月19日提起公诉计算,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在4月19日宣判,至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查清,或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其他的罪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目前法院的发布会来看,法院在4月7日召开了一次庭前合议,那么,检察院大概率是在3月下旬或4月初提起的公诉,法院至迟会在6月宣判。

三、本案的困难

如果简单地从舆论报道来看,杭州杀妻碎尸案早已是板上钉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也因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大恶极,早就应该判处死刑。

但法律从来需要证据说话,尤其是这样一起举国关注的恶性刑事案件,要想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察、 历史 的经验,需要对案件的许多细节进行还原,并还要有强有力地证据支撑。

从案发当时来看,在受害人遇害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就到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紧接着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仅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甚至还出动了警犬协助破案,但在案件侦破的前期,办案明显遇到了很大困难,办案进程停滞不前,甚至可以说毫无头绪、毫无进展。

一个活生生的人近百斤,如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完成从杀害到碎尸,还能够经得起普通人甚至办案人员对现场的检验。且不说碎尸是个沉重的体力活,又要分解尸体,又要通过马桶冲掉,还要不惊动楼上楼下,就已超出了人类的想像极限。单就人类极其浓重的血腥味来说,怎么可能同时在几个小时内清理干净,甚至连警犬都闻不到味道?

还有碎尸后的骨骼,也需要大量地查找、鉴定,尽量地拼接还原。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部分器官,只要不是特别地要害器官,并不能强有力地证明受害人已经被杀害。

综上,这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才在凶手被抓10个月后才开庭审理,这也是政法机关审慎、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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