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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领事馆认证 不限区域

作者: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19日 咨询服务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华南地区分中国香港使馆加签和北京使馆加签,并不是全国的,华东地区的,有些可以在上海使馆加签。目前可以在中国香港使馆加签的使馆有:埃及,沙特,阿联酋,阿根廷,科威特,阿曼,巴林,巴西。其中,阿根廷和巴西只认证中国香港公司的文件。

 

认证是对公证而言。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应运而生,领事认证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