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签了买房合同后几年不给钱 被房产公司告上法院
买的房子没了 还倒赔19万元简单来说,创业有四步:一创意、二技术、三产品、四市场。对于停留在‘创意’阶段的团队,你们的难点不在于找钱,而在于找人。”结合自身微软背景及创业经验。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老善涵、李静宜、王君)广州市民王某五年前以190多万元买的房子,如今市价400多万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元,但他不只没赚到钱,反而倒赔十几万元。这是为什么?
原来,当年领取购房定金后,王某迟迟未交剩余房款,后果被房产公司两度告上法院。记者昨日得悉,广州南沙法院审理后,判处解除黄某与房产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外,黄某还须向房产公司领取违约金19万多元。
未付清房款两度原告上庭
2013年3月,黄某在南沙区某大型楼盘购入一套总金额190多万元的商品房住宅,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署后,黄某领取了2万元购房定金,尔后便再未领取任何房款。
2014年12月,黄某接到了房产公司的《解除合同告诉书》,但黄某并不赞同解除合同。
2015年1月,房产公司向南沙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黄某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黄某领取违约金。庭审中,黄某表示情愿持续实行合同并领取局部违约金,房产公司也表示调停意向根本分歧,但需持续协商,房产公司以单方和解为由请求撤诉。为此,黄某以为房产公司已不再要求解除合同。但房产公司却以为单方并没有达成明白的调停内容。
2018年3月,房产公司再次向南沙法院提起诉讼,恳求解除单方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黄某协助操持网签合同登记手续及领取房价款20%的违约金。
被判解除合同并付违约金
南沙法院经审理以为,依据单方合同商定,黄某应于2013年5月6日前付清全部房款,但其至今只领取了20000元购房定金。虽然黄某请求了延期付款,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公司做出了许诺,现实上,黄某也未依照延期付款请求的工夫领取房款,房产公司依合同商定享有双方解除合同的权益。单方虽然在2015年的诉讼中有调停意向,但并没有达成调停协议。
近日,南沙法院判决:房产公司与黄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黄某协助房产公司操持网签登记手续,抵扣2万元定金后,黄某仍须领取违约金1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