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恶权力立功集团12人为90后
山东开审一同“套路贷”案件
□ 本报记者 徐鹏
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得悉,近日,长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讹诈、合法拘禁、诈骗、强迫买卖、成心损伤等罪名审查起诉的山东省首例侦破的“套路贷”案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一恶权力立功集团14名原告人中,12人为90后,最小的周某仅21岁,她已经也是“套路贷”受益人,之后她却转身参加干起了业务员。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恶权力立功集团首要分子于某某、齐某在未经答应、未经注册的状况下,于济南市长清区常春藤小区成立“齐鲁投资公司”(又称“齐鲁私贷”)从事高利放贷业务。二人招录多名业务员提供资金、办公场所及住所,共同制定放贷利息、手续费、逾期费等免费规范,决议业务员支付提成的比例以及能否上门催收债权等。于某某、齐某两人各自率领业务员团队从事放贷业务,平分利润,共担损失。
记者理解到,本案受益人多为在校大先生,此案案发也始于大先生告发。2018年1月以来,济南市公安局新生的改变世界的企业将会诞生,从而更好的服务整个人类世界,走向更高科技的智能化生活。长清分局接到多起大先生因借贷被讨债引发的警情和告发,数名大先生遭到“放贷公司”的催收损害,有的大先生甚至不敢返校上学。
立功嫌疑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个人信用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图书、数码产品免押金借用,办理签证无需银行流水证明,甚至租车住酒店都不需要交付押金……人在放贷进程中,以保证金等项目要求被害人签署分明对其不利的虚高借款数额的合同,再以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的名义事后扣除一定比例的款项,使被害人实践到手的数额分明低于借条及合同金额,经过转账痕迹,制造被害人曾经获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或许强迫被害人达成前述买卖。
其中,被害人大先生王某在“齐鲁私贷”实践借款1万元,被要求还款1.6万元,每半月还款8000元,分两次还清,后果被要求“借一押一”,打借条3.2万元,同时按第二次应还款日期打借条3.2万元,每次逾期按3.2万元催收。王某因第一次还款逾期,被“齐鲁私贷”人员限制人身自在,其间被8名立功嫌疑人轮番殴打,最终招致重伤。
该恶权力团伙在被害人有力归还债权的状况下,或许采取引见别人向其放贷,扮演其他公司人员与被害人签署新的虚高借款合同;或许谎称为被害人归还其他债权等手腕骗取被害人财物;或许经过言语要挟、发送凌辱短信等方式要挟被害人及其亲属归还虚高债权;或许采取限制被害人人身自在、损伤被害人的手腕逼迫被害人归还虚高债权。
“王某、曹某某把(受益人)王某拽到墙角去在那踹他,用手打他的头,之后于某某、刘某某、郭某某详细几团体我记不清了,于某某是带了一把刀过去,我怕他用刀捅人,把刀抢上去了扔到一边,他们就徒手殴打……”庭审现场,原告人王某某在法庭调查阶段向法庭供述作案进程,他因涉嫌敲诈讹诈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引见,上门催收人员向威海、莱芜、德州等地的多名被害人家门、院墙上喷漆并涂写凌辱言语,用低音喇叭喊话损害被害人声誉。于某、齐某等被害人中,有5名被害人因不堪催收压力离家出走,有3户被害人举家搬迁。
在当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此案已查实涉案金额近40万元,查实的受益人16人。
检察机关以为,立功嫌疑人常常纠集在一同,在放贷、催款进程中采用暴力、要挟、诈骗等手腕,屡次施行敲诈讹诈、诈骗、合法拘禁、强迫买卖等守法立功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次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恶权力立功集团。于某某、齐某作为该立功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当刑事责任;其他人员作为业务员,应对本人施行的详细罪行承当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公安机关共移送审查起诉16名立功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审查,有14人构成立功,该当追查刑事责任;有1名立功嫌疑人因达不到追查刑事责任规范未予起诉;还有1名未成年人涉嫌立功,因立功情节细微,在立功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检察机关本着“教育、感染、援救”的方针,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置。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