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熊琳)18日,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辨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明任务室任职时期,应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当,独自或伙同原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上演、广告简单来说,创业有四步:一创意、二技术、三产品、四市场。对于停留在‘创意’阶段的团队,你们的难点不在于找钱,而在于找人。”结合自身微软背景及创业经验。代言费的手腕,侵占王宝强任务室上演、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合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以为,原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应用职务上的便当侵占单位财物;原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立功进程中与之构成呼吁行业者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标准的之前,从业者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合意,为其提供协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立功数额宏大,依法均应惩办。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分;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加重处分。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失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任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