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热点话题

公务员考头名落选因第二名更合适 男子起诉省保密局

作者:何楠远 2018年10月17日 热点话题

  公务员考头名落选因第二名“更合适”,湖北男子起诉省保密局

  口试、面试总成果第一名,却没有被湖北省国度保密局(以下简称:湖北省保密局)录用。为此,湖北某地级市公务员夏敏(化名)在信访无果后,状告湖北省保密局被采纳。

  针对夏敏的信访,湖北省保密局往年1月15日书面回复称,没有录用她,是由于被录取同志“在岗位合适度方面更好”,并希望她能正确看待组织的挑选和决议。

  但夏敏以为,她在某地级市政法委任务多年,并多年从事保密任务;而被录用者在孝感市云梦县人社局任务。她以为本人更合适这个岗位。

  对信访后果不服的夏敏,往年7月13日起诉湖北省保密局,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受理此案。

  9月30日,武昌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以为夏敏将湖北省保密局列为原告错误,并采纳其起诉。夏敏表示,她已委托律师向武昌区法院提起上诉。

  湖北省保密局人事处任务人员10月16日回复磅礴新闻(www.thepaper.cn)称,曾经知晓夏敏状告保密局一事,不录用她的详细缘由保密局已向有关部门和夏敏作出过回复。

点击进入下一页

  成果公示显示,夏敏(化名)口试面试总成果第一。 本文图均为 磅礴新闻记者 周琦 图

  总成果第一未被录用

  夏敏29岁,这次让她心灰意冷的考试,发作在两年前。

  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应考,夏敏报考了湖北省保密局宣传法规处科员职位,此职位招录1人。

  2016年6月23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湖北省局部省直单位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成果折算汇总表》,夏敏口试折算分为34.7625分,面试成果折算分为44.35分,总分为79.1125分,位列第一。

  和夏敏一同进入调查阶段是,还有第二名潘某。潘某的口试成果折算分为36.895分,面试成果折算分为42分,总分为78.8950分,其任务单位为云梦县人社局。

  当年8月9日,夏敏承受了调查,9月7日参与了体检,调查体检均为合格。

  同年12月9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湖北省国度保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将湖北省保密局拟录用人员潘某予以公示,并留下了告发电话。

  尔后,夏敏及其家人屡次提出异议。直至2018年1月15日,湖北省保密局发给夏敏一份《信拜访题回复》称:依据你屡次提出的信访诉求,我们在下级有关部门的注重和指点下,对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任务停止了仔细核对。我局2016年公务员考录任务严厉恪守公道、公正、地下的准绳和招录任务相关规章制度,招录后果经下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发现违规操作、毁坏考录公道、违背廉洁纪律等成绩。

  给夏敏的《回复》称,你报考我局公务员,并最终进入调查阶段,表现了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程度。由于与你一同进入调查的另一名同志,在岗位合适度方面更好,经过慎重决议并按顺序报下级同意,录取了另一名同志,希望你能正确看待组织的挑选和决议。

点击进入下一页

  拟录用人员公示拟录用潘某被质疑的岗位合适度说法

  关于湖北省保密局提出的第二名“岗位合适度方面更好”的说法,夏敏对此并不认同。

  地下材料显示,夏敏于2013年8月经过公务员应考以第一名的成果进入某地级市政法委。同时,她出示的两份保密业务培训结业证书显示,其2013年11月获湖北省保密局颁发的全国保密干部全员培训湖北省保密干部培训班成果合格证书,以及某地级市国度保密局2015年6月颁发的涉密网络平安保密管理人员培训班成果合格证书。

  夏敏说,2014年1月,业务培训合格后,她正式任机关保密员,担任本单位(含合署办公单位和上司事业单位)的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制定、自查自评、保密员队伍管理、保密任务资料撰写、机要通讯等。2016年1月,她所在的地级市保密局发文成立全市保密反省督查组,任命她为副组长。

  “应考职位表上职位描绘是从事宣传法规、机要保密管理任务,难道我的任务经历和表现不更合适到保密局任务?”夏敏表示质疑。

  夏敏以为,依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第八条“公示和审批”规则:招录机关依据考试成果、体检和调查后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告明白指出,拟录用人员确实定必需结合考试成果、体检、调查后果。也就是其他条件均契合的状况下,考试成果第一名应该有优先录用权。“他们的信访回复也证明了,我在体检和调查中并没有成绩,而且我并未保持这次时机,为什么要录用第二名呢?”

点击进入下一页

  湖北省保密局给夏敏(化名)的信拜访题回复

  起诉遭采纳

  夏敏说,这次报考湖北省保密局未被录取,对她的任务和生活形成了宏大负面影响。

  夏敏与丈夫本来都是武汉人,丈夫临时在外地任务。随着孩子出生,婆婆从武汉到某市帮她带孩子,公公一团体在武汉任务,一家人过着三地分居的生活,“假如我按正常状况录用回武汉任务,公公、婆婆不必两地分居,孩子也能享用到外公外婆的心疼”。

  省直机关招录考试竞争剧烈,获得第一名十分不易。关于退职公务员,报考资历更是异常珍贵。夏敏说,以前规则入职满2年方能再次报考,她2013年入职某市政法委,2016年才取得再次报考时机。而依据新的规则,退职公务员已不能再次参与公务员招录考试,这次被弃录,意味着她不能够经过地下应考的方式回到武汉。

  夏敏说,考试成果在互联网上地下,调查公告在机关大楼贴出,人尽皆知,最终湖北省保密局录取了第二名。面对指导同事、亲朋好友的关怀,她无从解释、无法说清,自决心和自尊心遭到严重打击。

  法院在受理夏敏的起诉后,10月8日,夏敏收到武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报名参与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被告位列第一,第二名潘某。2016年12月9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对湖北省保密局拟录用人员停止了公示,拟录用人员为潘某。2017年2月7日,湖北省委组织部作出《关于赞同录用潘某同志为公务员的函》,2018年4月3日,湖北省委组织部作出《关于录用潘某同志为公务员的告诉》,2018年原告向被告作出《信拜访题回复》,被告不服,诉至本院。

  该院以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原告”。本案中,原告湖北省保密局是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的内设机构,不是国度行政机关;且公示、录用潘某的文件由省委组织部作出,湖北省保密局没有作出录用潘某的决议,因而被告将湖北省保密局列为原告错误。又因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是党委部门,上述行为无论是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的行为还是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同意的行为,均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武昌区法院作出裁定,采纳夏敏的起诉。并称,如夏敏不服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十日内,向该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武汉市中院。

  夏敏的代理律师通知磅礴新闻,夏敏已经过武昌区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曾经寄送至武昌区法院。

  磅礴新闻记者 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