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维权行动

出于报复随手拿走快件 男子被拘7天罚五百

作者:王楠远 2018年09月19日 维权行动

  随手拿走快件,男子被拘7天罚五百

  她的件也被他人偷过,出于报复心思最终得失相当

  本报威海9月17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李恒灿) 在张村镇的昌华家园小区,快递员往往经买家赞同后把快件放在小区门口商店,由买家自取。居民陈某因本人的快件被偷过,出于报复心思也随手偷走了他人的快件。买家、快递员、代收者谁要为这种事担任?买家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偿?

  9月11日上午,张村镇昌华家园小区居民刘女士接到快递员李某的电话:她的两个快件到了。刘女士正在里面办事,不能及时前往签收,便让李某把快件放在小区门口商店。这在昌华家园小区已成常规,商店门口的塑料筐常常堆满居民的快件,刘女士和李某都没当回事。

  当天下午,刘女士去商店取件,翻找多时也没有找到,打电话讯问李某。李某坚持称本人的确把快件搁进了塑料筐,而且两个快件是一黑一白两个塑料袋,他特意用胶带绑在了一同。两人调取商店门口的监控,发现这两个被绑在一同的快件被一男子拿走。

  刘女士报警,双岛边防派出所民警调阅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当天11时许,一名男子到商店外的塑料筐取快件,先后三次拿起刘女士的快件检查,思量几分钟后,将刘女士的快件一并拿走了。

  经过走访,民警最终确认,偷走刘女士快件的人为小区居民陈某。陈某也交代,出于报复心思,她偷走了刘女士的快件,由于她的快件也被偷过。

  9月12日,陈某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

  快递送与接

  这个理得搞清

  这种状况并不少见。

  郊区某写字楼一楼是商店,店主陈先生是热心人,常常替楼上的人代收快件,“尤其是周末,楼上的公司根本都没人下班,我最少也得替人家收一二十个快件。”但最近,陈先生咬咬牙坚决不干这事了,“常常有快件找不着,最近就有两回了,每回都吵架,人家还以为我把快件扣下了。”

  快件无疑是要买家自己签收或买家的熟人代签收,但为方便,这种随意找人代收快件的状况挺普遍,如此一来,若快件被偷却又找不到小偷?买家、快递员、代收者谁要为这种事担任?买家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赔偿?

  威海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光芒以为,依据法律规则,快递公司所提供的是一种物流运输效劳,这种效劳以将货物投递至接纳人处,或是接纳人指定的地点,货物交接终了,货物的风险才停止转移。假如快递公司依照接货人的指示,投放到了指定地点,那么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了接纳人,货物丧失,该当由接货人承当损失。假如快递公司投放货物的地点没有经过接货人的明白指定,私自将货物投放到该处,那么货物丧失该当由快递公司承当法律责任——由于货物的交接并没有完成,快递公司的送货义务也没有完成。

我们也正在做着心目中属于未来的事业,那就是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断完善人与金融、货币之间的关系,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最好的金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