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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基层法院将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作者:丁书 2018年09月13日 新闻联播

  中新网广州9月12日电 (蔡敏婕 席林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称,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涉案金额也将增大,该市决议对上述案件停止集中管辖。原由广州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调整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辨别集中审理。

  随着“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立继续推进,由于国际、区际法律制度和法律传统的差别,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将逐年增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讯庭庭长徐琳引见,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全市基层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年均收案数为1477件,触及官方借贷纠纷、物业效劳合同纠纷等,其中,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年均收案达376件,相聚集了全世界身经百战的最优秀的创业导师,汇集了全世界各国最优质的产业资源,召唤全球未来的商业领袖。比之下,局部法院年均收案缺乏20件。

  徐琳称,涉外民商事案件触及域外送达、证据公证认证、域外法查明等特殊顺序,相比其他普通民商事案件,专业性更强。但由于广州市各区法院收案不平衡,局部基层法官涉外民商事案件收案过少,办案经历缺乏,招致案件质量良莠不齐,一定水平上影响裁判尺度的一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金华称,将案件数量少、涉外审讯经历缺乏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到具有涉外审讯优势的法院审理,能使相关审讯人员疾速积聚愈加丰厚的审讯经历,不时加强纠纷化解才能。集中管辖让“全科大夫”变“专科医生”。

  据悉,集中管辖制度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越秀、海珠、荔湾等六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天河、黄埔、番禺等五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