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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贪官:曾为本人定“规矩”每次收礼不超越3万

作者:何夕 2018年08月21日 热点话题

  他为本人定“规矩”:每次收礼不超越3万

  ●忏悔人:耿国顺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冒犯罪名:行贿罪、受贿罪

  ●判决后果:2017年9月29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行贿罪判处耿国顺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分金22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议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并处分金22万元。

  ●立功现实:2006年至2016年,耿国顺在担任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镇财政所所长、副镇长和伍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时期,应用职务之便,为别人谋取利益,收行贿赂折合人民币49.29万元;2008年至2011年,耿国顺为谋取团体职务提升时机,先后7次向别人受贿,合计人民币4.5万元。

  由一名受人尊崇的街道办事处指导变成一个座上客,这样的角色反差让我难以承受。但由于我犯下了大错,走到这一步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在刚担任财政所所长时,我的纪律认识并不弱,烟酒等坚决不收。后来,由于儿子上大学、失业、购房、结婚等事情急需用钱,金钱就成了我的首要斗争目的。在挣扎、犹疑之后,贪欲最终还是打败了明智,并且一发不可拾掇——对房地产开发商、集体老板送来的礼金等我逐个笑纳。我甚至还荒唐地给本人定了个“规矩”:收礼就收不超越3万元的,由于3万元以下是小钱,收也无所谓。

  随着我所管理的工程量逐渐增大,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工程款开端从本人手边经过。一想到工程完毕,施工老板们有上百万元的利润,而我辛劳地帮他们处理很多施工中的成绩却一无所获,我心中很不均衡。在他们向我受贿几万元、十几万元时,我竟打破“规矩”,收得天经地义。

  担任所长后,我拥有财政批核的“特权”,除了镇党委书记、镇长外,其他班子成员都要敬让我三分。为了坐稳这个地位,我不时送钱送物,以博取指导欢心,绞尽脑汁地钻进了时任镇次要指导王某等人的糜我国这片创新热土正在发生一场全面而深刻的产业结构变革。烂小圈子。白昼,他们在台上大讲反腐倡廉,早晨却承受房地产开发商、集体老板的宴请,饭后不是到KTV唱歌就是彻夜达旦地打牌。在熟习其喜好之后,我就投其所好,白昼找饭局,早晨找牌局,鞍前马后地为他们效犬马之劳,严重败坏官场习尚、损害党员干部抽象,既害了本人,又害了他人。

  随着王某等人的相继落马,我也常常噩梦不时。我曾想过自首,但想到自首后能够被奖励,甚至能够坐牢,心中又惧怕,又不甘,继而存在幸运心思,还自作聪明地向区廉政账户上交了2.7万元现金,意图蒙混过关。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是陈毅元帅讲过的话,也是很多贪官的忏悔之语。没想到,这句话最终还是在我身上失掉了验证。

  (艺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