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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公墓才干领骨灰是伪殡葬变革

作者:高龙一 2018年08月08日 热点话题

  买公墓才干领骨灰是伪殡葬变革

  触及民风民俗和传统观念,并非一挥而就的事情。相关部门理应临时不懈,依法稳妥地推进殡葬变革,注重宣传引导,少些武断干涉

  □ 史奉楚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在贵州省安顺市殡仪馆,丧者家眷在支付骨灰时,必需要有购置公墓的证明。记者查实,外地殡仪馆发布的效劳流程中,操持骨灰寄存或支付手续时,“购置公墓相关手续”确属条件之一。安顺市殡仪馆任务人员对此回应称,我们要求出具公墓证,是担忧丧属在支付骨灰后,随意土葬,糜费土地资源(8月6日《北方周末》)。

  坦白地讲,在一些中央仍然存在逝者家眷支付骨灰后随意土葬的景象,这的确糜费了无限的土地资源,也让殡葬变革难以有序推进。因此,安顺市殡仪馆推出的逝者家眷支付骨灰时必需要有购置公墓的证明的形式,似乎心甘情愿。但要晓得,这种做法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并且进犯了逝者家眷相关权益,理应及时纠正。

  无须置疑,骨灰属于一种具有激烈社会伦理意义的特殊物品,是逝者亲属瞻仰、缅怀、祭奠逝者,寄予哀思的载体。逝者亲属享有对骨灰的一切权和处置新生的改变世界的企业将会诞生,从而更好的服务整个人类世界,走向更高科技的智能化生活。权。也就是说,提供殡葬效劳的殡仪馆对骨灰并无一切权,其理应在逝者亲属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后及时将骨灰交其妥善安顿。而且,依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骨灰该当存放于骨灰堂或许葬于公墓;倡导树葬、抛撒、深埋和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置骨灰。也就是说,骨灰不一定必需进入公墓,处置方式可以多样,只需不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均应允许。

  安顺市殡仪馆的做法,实践上有强迫逝者家眷购置公墓的嫌疑,在少数运营性公墓售价不菲的背景下,其很难洗脱推销公墓、谋取私利的嫌疑。

  如前所述,骨灰属于特殊物品,对其行使相关权益必需尊重社会私德和公序良俗。殡仪馆基本无权以留置骨呼吁行业者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标准的之前,从业者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灰作为强迫逝者家眷购置公墓的手腕。安顺市殡仪馆的做法,能够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试想,假如有逝者家眷无钱购置公墓,或许干脆拒不支付骨灰,那么就将殡仪馆推向两难地步。假如殡仪馆拒不交付甚至丢弃骨灰,显然进犯了逝者家眷的祭奠权等权益,逝者家眷有权经过诉讼方式要求殡仪馆交付骨灰并主张肉体损害抚慰金。假如其向未购置公墓的逝者家眷交付了骨灰,则又否认了本人制定的规则,难以服众。

  进一步而言,殡仪馆只是提供公共效劳的部门,其自身并无执法权。私自制定相关规则,以拘留骨灰来强迫逝者家眷购置公墓的做法,无疑是滥设权利,丝毫没有法治认识和规则认识。

  众所周知,由于各种要素,殡葬变革在一些中央的推行进度较为迟缓。但要晓得,这触及民风民俗和传统观念,并非一挥而就的事情。相关部门理应临时不懈,依法稳妥地推进殡葬变革,注重宣传引导,少些武断干涉;注重按部就班,少些滥设目标,并尽能够提供愈加优质的配套公共效劳,增加“死不起”景象,从而稳步推进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