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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消费返奖” 绵阳一公司合法吸收大众存款1.18亿元

作者:李龙一 2018年08月06日 维权行动

  中新网绵阳8月5日电 (杨勇 熊晓倩 赵银熙)绵阳一公司承诺在会员消费后97天返还全部消费本金,以消费本金5倍的高额“返奖”为钓饵,疯狂合法吸收大众存款1.18亿元。记者8月5日得悉,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对涉案的4名立功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审理查明,立功嫌疑人魏某于2016年5月伙同立功嫌疑人赵某、王某勇,参加立功嫌疑人王某名下的“绵阳联客网络公司”,并对公司停止重组变卦,成立“四川松心惠电子商务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心惠”公司)。

  “松心惠”公司成立后,创设“消费返奖”运营形式并开发“松心惠民”“松心惠盟”和“松心惠商城”3个电商平台,用于展开“消费返奖”活动。“松心惠”公司以3个电商平台为依托,经过分发宣传杂志、线上推行等方式,向不特定群众宣传“消费=赚钱”的运营形式,并承诺只需在3个平台注册会员并经过平台购置商品消费,就可以取得所消费金额等值的现金奖返。所得现金奖返以“惠币”方式计入注册会员账号,会员收到“惠币”后,可依照与人民币1:1的兑换比例提现。

  为吸引更多群众消费、投资,“松心惠”公司承诺在会员消费后97天返还全部消费本金,500天返还消费本金5倍的利润。同时,为鼓舞开展会员,“松心惠”公司设立了“团队奖”“直推奖”等奖励方式,以“惠币”方式给予开展会员的团队长、团队精英奖励,鼓舞会员口口相传,扩张会员规模,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

  “松心惠”公司的4名股东在魏某的掌管下,每天对公司的运营利润停止核算,将公司当天会员投入资金扣除公司购置产品的本钱、日常管理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公司利润,并将利润的50%作为奖返会员的资金;10%—20%作为股东分红,4名股东依照投资比例停止分配。

  自“松心惠”公司重组以来,以“消费返奖”为钓饵,只展开了开展会员、鼓舞消费、奖返会员这一连接性的业务,没有停止资金的再造和投资,也没有其宣扬的实体经济作为支撑,其本质是以高标价出售商品并当前面会员的消费金额作为后期返利的资金支持,是变相的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的行为。经鉴定,截至案发时,“松心惠”公司共向社会不特定大众吸收存款算计1.18亿元。

  因魏某、王某、赵某等4人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已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操持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