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窃成瘾 十年间“六进宫”
庭审中再次表现出了悔悟之心陆增安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张菁)近日,柳州籍老汉温某因偷盗罪,被江南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回到当下汹涌澎湃的AI浪潮,正如所有的企业都被互联网化一样,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将 AI 化。而这些互联网企业中,也包含CSDN。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IT社区,CSDN还有一个历史使命——为广大的互联网公司进行AI赋能。徒刑十个月,并处分金两千元,这曾经是他第六次因罪被判刑了。
温某1958年生于柳州市,读完小学后就停学在家。成年后,由于没有文凭和技术,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由于好逸恶劳,总想着坐享其成,所以养成了贪小廉价、小偷小摸的恶习。
法院经查明,温某曾因偷盗罪、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屡次被判刑入狱。2008年6月,因犯偷盗罪被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0年4月,因犯抢劫罪被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4年12月、2016年3月和2017年3月,又因偷盗罪被江南区法院辨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九个月和八个月。不曾想,年过六旬的温某不思悔改,刚刚出狱没多久,又因偷盗于2017年11月11日被抓获,这一次,也是他第四次站在江南区法庭原告席上出庭受审,成为公诉人员及法官的“熟客”。
据江南区检察院指控,去年11月2日9时许,温某到位于江南区一家电动自行车店铺内,趁老板胡先生上厕所之机,将老板放在桌上的一部手机盗走,并以400元的价钱销赃。后经鉴定,被盗的手机案发时价值1978元。11日17时许,温某在江南区金阳沛鸿路口左近一家包子店铺外,趁滕女士购置东西之机,将其放在婴儿推车内的一部苹果手机盗走。当他逃至江南区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门口时,被民警抓获,民警依法扣押其所偷盗的手机并返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的苹果手机案发时价值1902元。
庭审中,温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立功现实均无异议。法院经审理以为,温某的行为已构成偷盗罪。同时,温某是累犯,归案后可以照实供述本人的罪行,并自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第一同的同种罪行。
最终,法院依据温某立功的现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水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分金两千元。
近一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力度,各种管理政策不断出台,不少业内人士对于互联网金融都保持着谨慎看好的态度,但是安方丹却保持了乐观的态度,她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当前是“风口上的大象”,技术正是这股风的原动力。对此,公诉人员及法官均表示,温某曾经年过六旬,本该在家安享暮年,可是他偷窃成瘾。在庭审中,此前曾经“五进宫”的温某再次表现出了悔悟之心,但愿这次他能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