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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一房二卖”套路多 老人莫名成原告

作者:马俊 2018年06月27日 维权行动

  “一房二卖”套路多 老人莫名成原告

  70岁的老人吴女士跟房山一家房产中介的员工王小姐签署委托卖房协议,商定三个月内以不低于120万的价钱把房子卖出去。但商定期满之后,中介王小姐并未告诉吴女士能否已把房子卖出,吴女士于是就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但随后近90岁的老人刘先生忽然把吴女士告上法庭,称吴女士一房二卖,要求吴女士赔偿24万元赔偿金。近日,房山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经过调查确认老人刘先生并不想真正购置涉案房子,采纳刘老先生索赔的诉讼恳求。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专家称,该中介做法不契合行业常规。

  老人莫名被诉“一房二卖”

  刘先生起诉称,他经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与吴女士签署《房屋订购协议》,合同商定吴女士的一处房屋出售给他,出售价钱为120蓬勃发展的行业不仅给从业者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万元,他向银行请求存款购置。合同签署当天他给付吴女士定金3万元,单方已操持房屋交割手续,后经他和中介公司屡次催告,吴女士均不配合操持相关手续。刘先生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单方签署的《房屋订购协议》,吴女士返还本次涌现的 AI、区块链和物联网热潮不同于以往,将对产业、社会和生活产生真正堪称“颠覆性”的变革。IT 技术人员需要全方位地“换脑”:对原有的知识结构进行全面刷新,全面升级。定金3万元并给付违约金24万元。

  房山法院法官收到案件,打电话告诉原告吴女士时,吴女士却非常震惊,称本人基本不看法被告刘先生,更没有把涉诉房子卖给他。

  吴女士称,她在2016年5月与房山一家房产经纪公司的员工王小姐签署了一份委托卖房协议书,委托王小姐出售本人位于房山区的一处房产,出售价不低于120万元,商定卖房期限为三个月。但在商定期限届满后,王小姐并未告知吴女士与任何人签署卖房协议。因以为涉诉房屋没有卖出,吴女士将涉诉房屋卖给别人,并且操持了房屋过户手续。

  随后,法官向吴女士出示了刘先生提交的《房屋订购协议》,吴女士看后表示本人没有见过这份协议。

  中介买房人起诉相似案件屡次

  依据吴女士的讲述,法官感到此案能够事出有因,马上电话联络被告刘先生,但起诉状上的联络方式并不是刘先生自己,而是其委托律师。但是,法官在向律师理解状况时,发现其对本案细节现实并不理解,于是要求律师向刘先生转述成绩。但刘先生在头脑清醒、身体安康的状况下,却拒不答复法官要求其律师转述的成绩。

  在法庭上,吴女士说,她历来不晓得跟刘先生签署合同卖房一事。她与中介公司任务人员签署的独家代理协议商定的代理期限为三个月,但中介公司在商定工夫内从未给她打过电话,被告刘先生也没有找过她,直到她拿到起诉书后才晓得房子是卖给刘先生了。她以为,刘先生的行为与正常买卖习气分明不符。此外,吴女士称,她从未收取任何定金,也没有交付过房屋。

  在庭审进程中,法官屡次讯问中介员工王小姐与刘先生能否看法,王小姐心情异常冲动,表示之前不看法刘先生,并屡次打断庭审。经讯问,法官理解到,刘先生的律师也是由王小姐出面委托的。

  庭审中,法官经过律师要求刘先生参与庭审,但刘先生两次开庭却都没有参与,并向代理律师表示不愿到法院来,也回绝向法院出示购房才能证明。

  随后,法官在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时发现,王小姐所在的中介公司和刘先生以异样的状况起诉的案件无数起,与本案状况十分类似。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房山法院经过审理以为,在案件审理进程中,法院仅能确定刘先生在《房屋订购协议》、《房屋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关于刘先生能否具有购置涉诉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刘先生没有提交其他证据予以证明,且其行为存在诸多疑点,购置房屋标的宏大,但刘先生没有看房的进程,委托中介公司任务人员全权操持却不出示受权委托手续;《房屋订购协议》商定不清楚且有相互矛盾之处,将一切费用担负加在吴女士身上,特别是补充条款,还有改换买房人姓名的商定。《房屋订购协议》签署后,刘先生没有领取吴女士定金,中介公司没有停止房源核验、购房人资历核验。

  刘先生头脑清醒、身体安康,经法庭屡次要求,却拒不参与庭审。明知本人年事已高能够无法操持存款,却向代理律师标明能借来全款,经法庭责令逾期不提交购房才能证明。

  房山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刘先生没有购置涉诉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他与吴女士之间的《房屋订购协议》不失效,判决采纳刘先生索赔的诉讼恳求。

  据理解,案件宣判后,刘先生由王小姐开车送到法院上诉,此时法官才第一次见到了刘先生自己。在二审中,刘先生供认了早就与王小姐看法。二中院二审维持一审的判决后果。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专家观念

  中介做法不契合行业常规

  业内专家贝壳找房法务总监孙笑竹表示,目前的行业常规都是三方签署,让买方和卖方都晓得合同全部的条款和内容,中介对单方解说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是中介最典型的义务。普通来说,正常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够在没有获得相关受权的状况下,先跟买方签署协议,然后再拿去跟卖方签署。

  针对本案中,吴女士与中介公司所签署的“独家代理协议”能否合规?对此,孙笑竹表示,之所以会有“独家代理协议”这种状况,是由于中介方为了将房子售出,能够会投入少量的经济本钱,比方广告收入、经纪人等,假如在中介效劳进程中,买方或许卖方随意跳票,这个对中介行业损害比拟大,因而“独家代理协议”是行业允许的。

  但是依据行业常规,独家代理只是让中介帮卖房者去寻觅买房者,而不是中介可以替卖房人去卖房。即便在独家代理协议中有委托中介卖房的内容,依据常规,假如出售房屋的价钱达不到卖房人的要求,中介会把状况跟卖房人停止确认,而不是什么都不说。

  孙笑竹表示,吴女士案件中呈现的状况,应该惹起普通卖房者的留意。在签署委托合同的时分,一定要把条款看清楚,看是委托找客户还是委托卖房,卖房人一定要把决议权留在本人手里。另外,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是买方、卖方、中介三方坐在一同,也就是业内说的三方通明约,“大家坐在一同,把合同条款说清楚,比方房子多少钱、什么时分交房、什么时分迁户口、如何存款,需求把这些内容确定并且单方确认完条款之后,才干签字”。

  孙笑竹也建议,无论买房还是卖房,在寻觅中介的时分,一定要留意审查、核实中介公司的房屋很多朋友说,共享纸巾机是一个广告机,但我们不是这样定义它,我们定义它是一个互联网跟物联网结合的终端机,从线下吸入流量,重新回到线上,以共享纸巾项目作为流量入口,打造全国物联网社交共享大平台。运营资质、规模和信誉度。要检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看看是不是合法注册的公司,还要查询一下有没有中介行业的备案资历,这个在住建委网站等处都是可以查到的。“尤其需求留意的是,不要随意跟不理解的人签委托协议,不要在空白的条款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