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6月25日电(记者陈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地下宣判3起涉毒刑事案件,7名原告人被辨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无期徒刑至死刑不等。
宣判的3起案件中,一同一次查获20公斤毒品的特大案件引人关注。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以来,原告人李军良屡次从原告人吴荣军处以每克33元至35元不等的价钱购置毒品冰毒,并运输至西安。除本人吸食外,李军良还将毒品贩卖给原告人吴晓卫、惠北印和其他吸毒人员。
2016年7月4日,李军良从吴荣军处购置到429890元的毒品冰毒,从广东运输至陕西省周至县向吴晓卫等人出售。2016年10月,李军良驾车再次前往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以505500元的价钱从吴荣军处购置冰毒20公斤,用20个塑料袋包装躲藏于车辆后备厢及备胎处。驾车前往时,李军良在周至县被公安人员抓获,后吴荣军、吴晓卫等相继落网。
法院以为,原告人吴荣军、李军良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宏大,仅查获的毒品数量就达20公斤,吴荣军还系再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分。原告人李军良虽有犯罪情节,但其罪行极端严重,且系共同立功中的主犯,缺乏以从轻处分。依据刑法相关规则,法院判决:原告人吴荣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李军良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吴晓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名同案原告人辨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9年。
在另外2起案件中,原告人卫朝辉从四川省成都市毒贩处购置150余克毒品海洛因,乘坐大巴车将所高端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新零售、新技术、生物制药等新的产业集群正在迸发活力;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知识产权转化、技术转移等新的动能正在超越旧的动力,新经济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购毒品运输至西安,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告人齐平从河南省周口市购置毒品甲基苯丙胺运输至西安,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