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中新网广州6月20日电 (索无为 黄胜龙 夏江丽)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6月20日对林子杰等10人组织、指导传销活动一案停止地下宣判,主犯林子杰、蒲江、张少维辨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7年和6年,并处分金人民币200万、40万和200万元;其他原告人辨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分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30日,林子杰在广州市南沙区设立广州放飞旅游无限公司(下称“放飞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蒲江任总经理。同年12月,林子杰、蒲江等人在未经国度有关部门同意的状况下,发起以众筹放飞公司30%注册资本为名的“中国放飞股权众筹网络平台”(下称“放飞平台”),应用网络宣传放飞平台的零风险及高报答率。林子杰、蒲江、张少维拥有放飞平台的最高权限,并从中获利;其他7名原告人均担任公司职务或担任推行、宣传、协调等相关任务,到达一定层级、拥无数额不等的下线会员,从中获利。
法院以为,林子杰、蒲江、张少维等10人经过放飞公司以高额报答为钓饵,本着网络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提倡所有人共同协作,编写一部完整而完善的百科全书,让知识在一定的技术规则和文化脉络下得以不断组合和拓展。 诱惑参与者不时开展下线,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次序,其行为均已构成我国这片创新热土正在发生一场全面而深刻的产业结构变革。组织、指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办。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局部原告人家眷及各界民众代表20余人旁听了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