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某当庭向烈士家人抱歉。 杨洋 摄
中新网南京6月12日电 (记者 申冉通讯员 张珍 张莉红)“从看守所出离开如今,我每天都在想这个事情,我真的十分懊悔损害了英雄烈士的声誉,我感到对不起谢勇烈士,对不起他的家人。辟谣害人害己,我当前一定遵纪违法,多传递正能量……”原告席上,曾某抬头忏悔。
6月12日,江苏淮安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英烈维护公益诉讼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下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淮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剑斌、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唐昕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出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视员、消防官兵代表、社区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共50余人旁听庭审。

原告曾某与地下抱歉信。 杨洋 摄
据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8年5月12日下午,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某小区内执行救火义务时不幸牺牲,随后被公安机关同意为烈士、追以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但是,就在烈士亲属、社会群众沉溺在悲伤时,5月14日晚,网民曾某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宣布极端性、凌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现实,并声称“别说拘留坐牢我都不怕”。
该案发作在《英雄烈士维护法》5月1日正式施行后,形成的社会影响恶劣。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同意,淮安市检察院依法决议对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于5月22日受理该案。

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杨洋 摄
原告曾某对本人宣布不实凌辱言论深感懊悔,当庭宣读了抱歉信,希望失掉谢勇烈士家人及广阔社会大众的体谅。
当被问及单方能否承受调停时,检察官陈说了不主张和解的理由:“鉴于本案是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触及公共利益和大众情感,该案又是英烈维护法施行以来全国首例英烈维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过判决的方式从法律层面对曾某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可以更好地对全社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经合议庭合议,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恳求,确认原告曾某的行为损害了谢勇烈士的声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该当承当民事责任,责令原告曾某在判决失效7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地下赔礼抱歉,消弭影响。法院宣判后,原告曾某表示不上诉。
江苏省人大代表、淮安市人民监视员朱华林在旁听庭审后,对庭审效果作出了高度评价,“我感到很震撼,每个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支持这样的起诉和审讯。希望每一位逆火而行的英雄都能失掉尊重,让更多人保护、维护英烈,让烈士家眷失掉抚慰。这起案件从发作起不断牵动着我们百姓的心,明天的庭审十分有警示教育意义,可以让更多人理解英烈维护法,并在生活中引以为戒,明白言论自在也要在合法的范围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