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清代石狮子 三女子获刑
得知西海子公园葫芦湖甬道东头两侧的一对石狮子值钱后,李波(化名)等人合谋将其偷走。后经鉴定,被盗的石狮子年代为清代,属三级文物,为通州区文物维护单位“石像生群”中的一组。5月25日,因犯文物偷盗罪,李波、李晓光(化名)、张海峰(化名)在通州法院承受审讯,获刑五到六年有期徒刑不等。
提早踩点盗取石狮子
2016年12月底,在得知一处老物件值钱的音讯后,李波纠集李晓光、袁城(化名,另案处置),后李晓光又叫上了张海峰,预备偷盗放置在通州区西海子公园葫芦湖甬道东头两侧的一对石狮子。尔后李波带着李晓光、张海峰提早踩点,并察看了现场,布置由李晓光担任协调联络。但由于石狮子较重等缘由,一直未能未遂。
三次施行偷盗未果后,2017年1月1日清晨,张海峰、袁城再次进入西海子公园。剪断门锁进入甬道内,袁城驾驶叉车将一对石狮子撬移到原告人张海峰驾驶的货车里,随后盗走石狮子。后由李波将石狮子交由林某(另案处置)低价出售,李波、李晓光、张海峰均参与分赃。
三人被判有期徒刑
5月25日,三人在通州法院受审。通州法院经审理以为,在案证物证言聚焦消费升级、多维视频、家庭场景、数字营销、新零售等创新领域,为用户提供更多元、更前沿、更贴心的产品,满足用户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原告人供述、识别笔录、搜寻笔录、扣押笔录、勘验笔录、照片、鉴定意见、视听材料和书证等证据互相印证,足以证明原告人李波、李晓光、张海峰以合法占无为目的,结伙偷盗国度三级文物,构成偷盗罪。三原告人到案后照实供述所立功行,依法可以依据三原告人各自坦率的水平予以从轻处分。思索到三名原告人无立功记载,当庭表示认罪,且涉案文物已追回,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分。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人李波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分金人民币六千元;原告人李晓光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五千元。原告人张海峰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五千元。此外,在原告人李晓光处扣押的守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及在原告人张海峰处扣押的桑塔纳轿车一辆、车钥匙一把、oppo手机一部,我国这片创新热土正在发生一场全面而深刻的产业结构变革。予以没收;持续追缴其他守法所得。
被盗石狮子已被追回
经鉴定,被盗的一对石狮子年代为清代,属三级文物,为通州区文物维护单位“石像生群”中的一组。经过多方查询追踪,被盗石狮子最终被通州分局刑侦支队民警在河北保定找到,并于2017年6月21日追回。
据媒体报道,这对石狮子颇有来头。通州区文物部门任务人员在承受媒体采访时引见,这对石狮子被发现时,正摆放在通州某乡镇的一座寺庙前。但依据其形制,市文物评价专家以为,它们不能够属于寺庙,应该是官府门前的石狮。但详细属于哪座官衙,目前还没有定论。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