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维权行动

卖房10年后反悔一家3口赖屋内 法院停止强迫腾房

作者:刘楠 2018年05月14日 维权行动

  卖房10年后反悔一家3口赖屋内 法院停止强迫腾房

  河池市宜州区一退休职工将本人的房改房卖给侄女一家10年后反悔,经两级法院判决失效后,拒不实行失效判决。近日,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罗某夫妇侵占的房屋停止强迫腾房。

  被执行人黄某是某单位退休职工,2001年将其位于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的房改房出让给李某夫妇,单方协议房屋价款为1.5万元。2001年李某夫妇住进该房屋并于2002年至2004年分3次本着网络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提倡所有人共同协作,编写一部完整而完善的百科全书,让知识在一定的技术规则和文化脉络下得以不断组合和拓展。 付清房款给黄某。2004年,李某夫妇与黄某签署了《买卖协议书》。

  2013年10月,黄某夫妇以该房屋不是买卖而是借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李某夫妇返还该房屋。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定单方《买卖协议书》合法无效,采纳黄某夫妇的诉讼恳求,并判决其协助李某夫妇操持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黄某夫妇不服,向广西高院请求再审,法院裁定采纳黄某夫妇的再审请求。

  但是,黄某夫妇未经李某夫妇答应,于2015年12月下旬强行撬门入住该房屋至今。同时,李某夫妇已依据失效裁判文书操持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因黄某夫妇不断“赖”在该房内,2017年6月,李某夫妇向宜州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扫除妨害。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原告黄某夫妇应在判决书失效后15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并将该房屋交由李某夫妇运用。但是,黄某夫妇并没有实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夫妇向法院请求强迫执行。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告诉书,并屡次向其释法析理劝其自动搬离,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于是决议强迫执行该案。强迫执行当天,执行命令宣读后,被执行人黄某夫妇及其儿子万般阻遏执法,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对黄某夫妇及其儿子3人停止司法拘留15日。执行干警组织工人陆续将已清点的物品搬出房屋,执行法官将房屋交到请求人手中。 据《河池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