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5月8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初级人民法院8日通报称,为处理执行难成绩,自2016年以来,该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3.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443.08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已有近百万“老赖”被该省法院归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遭到限制高消费、限制不动产买卖、限制出出境、司法拘留等结合惩戒措施。
据山东省初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程乐群引见,该省各地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案树立台账,制定执行方案,依法采取强迫执行措施,加大了未结案件的清算力度。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3.9万件,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执结91.8万件,共采取司法拘留等强迫措施17336人(次)。
“法院强化了对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对拒不实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依法限制高消费、依法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追查拒执罪。”程乐群说,截至目前,山东法院已将96.42万人(次)归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9.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铁27.55万例,限制乘坐飞机60.49万例。
程乐群称,自山东省初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公安厅2017年4月签署协作备忘录以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1467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88人。
当天,山东省初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侯希民发布了该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盲目实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据《通告》显示,在山东全省各级法院立案执行后,至今未实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需于本通揭发布之日起尽快自动到执行法院照实申报财富,依法实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侯希民表示,被执行人拒不实行人民法院失效判决、裁定的,依据其守法情节的轻重,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追查刑事责任。对有才能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隐藏、转移、变卖、成心毁损已被查封、扣押、解冻的财富,情节严重的;以及以暴力、要挟办法障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等严重守法行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则,坚决追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得悉,截至2018年5月8日,被山东法院归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中,已有34.2万人在实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被从“黑名单”中移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