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传媒网5月7日讯(株洲公共频道记者罗会霞 游广积)路途建立完成,却未移交交警部门,这样不只存在交通平安设备隐患,影响路途通行平安,也对交警部门抓怕交通守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处置带来很大的费事。3号下午,我市召开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任务会议,要求在七月三十号前,全市已建成通车的139条未验收、移交路途,要操持验收移交手续。
依据相关要求,对新建路途交通平安设备建立要完成“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用。但据统计,我市2010年以来,建成通车的184条城市路途,有139条没有完成“三同时”。致使我市约有9万平方米交通标线没有移交交通部门管理,严重影响交通平安设备的运用,影响交通平安。
黄耀斌建议,由路途建立业主单位,对交通平安设备停止一次排查,并向交警部门请求验收移交。对设备完全、满足标准要求的,市交警支队操持验收移交手续;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建立单位整改后,再行移交。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晓葵表示,要尽快推进《株洲市路途交通平安设备管理规则》的施行,迅速启动已建路途的验收、移交任务。一切已建通车的139条路途,要在往年7月30号前操持验收移交手续。副市长谭可敏参与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