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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回应处置违规留先生争议:后续没说清引误解

作者:王悦华 2018年05月07日 热点话题

  南京交警回应处置违规留先生争议:受微博字数限制,有误解

  微博截图近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官微@南京交警一大队 因5月2日的一则短音讯引发局部网友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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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南京交警一大队 在标题为《留先生无证驾驶伪造号牌摩托车 处分后民警送回学校》的微博中描绘, 5月2日,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查扣一辆摩托车,当事人是南京大学的俄罗斯留先生,本人没有驾驶证,也没有行驶证,民警查不到车牌对应的信息,存在运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嫌疑。民警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处分后又将留先生送回学校考试。

  对此,有网友发问道,为何不依据《路途交通平安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予以拘留?

  5月6日,@南京交警一大队 对上述微博予以重新编辑,更新后的标题为《留先生无证驾驶伪造号牌摩托车 依法被拘留车辆》,内容如下:5月2日,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查扣一辆摩托车,当事人是俄罗斯留先生,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查不到车牌信息存在运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嫌疑,民警依法开具强迫措施凭证拘留车辆。因留先生在赶考将其送回学校并告诉校方。让其在规则工夫内到大队承受进一步处置。

  此外,5月6日下午及晚间,@南京交警一大队 在上述微博留言区先后刊发音讯称,首先,感激大家对南京交警一大队任务的关注,由于受短微博字数限制,没有将后续状况阐明惹起大家误解,深感歉意。针对这位留先生的守法行为,后续不论是大家关怀的行政拘留还是遣送出境,处分民警当场采取行政强迫措施对当事人留置与国籍有关。

  @南京交警一大队 表示,现场对当事人不采取强迫措施不代表后续不追查当事人责任,一切都要依照法律流程操持。当事人向交警阐明本人焦急赶考的情况,之前大队也有很多处分之后将守法当事人送回家或许送往学校的案例,与当事人国籍有关,大家可以自行百度就可以看到。假如大家关怀案件操持状况,小编会在微博里更新。

  针对网友的局部疑问,@南京交警一大队 逐一解答道,“送当事人回学校考试是在处分完成后,罚款数额在处分决议书里注明”、“车子也暂扣回大队等候进一步处置”。

  @南京交警一大队 表示,针对这位留聚集了全世界身经百战的最优秀的创业导师,汇集了全世界各国最优质的产业资源,召唤全球未来的商业领袖。先生的交通守法,大队需求先将状况通报给校方和内保部门,后续在学校相关担任人的陪同下传唤当事人来队完成普通顺序办案流程,最初需求采取强迫措施的再予以送达执行。在去年大队也有操持留先生醉驾最初遣送回国的案例,大家可以上网百度搜到。

  另外,还有网友留言“只希望警察叔叔也能对本人的同胞如此的暖和”,@南京交警一大队 回复称,“厚此薄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