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脱漏。
经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11]255号文核准,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地下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万股,发行价钱每股29.50元,并于2011年3月10日在深圳证券买卖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133,719.009万元。为标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张家港锦隆大型设备制造无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设备”)、张家港锦盛大件码头无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辨别与江苏张家港乡村商业银行后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无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无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依据公司2011年7月7日第一届暂时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吸收兼并全资子公司锦隆设备,募投项目6万吨重型非标化工配备制造项目由公司承接。吸收兼并完成后,锦隆设备已于2011年10月11日完成工商登记注销。
依据公司2011年11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锦隆设备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无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账号已于11月18日登记,账户余额转入公司在监管银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27101040036220,用于6万吨重型非标化工配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运用。
为进一步标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则》和《深圳证券买卖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的规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则,公司与监管银行、国信证券于2011年11月28日补充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27101040036220,截止2011年11月18日,专户余额为101,321,711.91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6万吨重型非标化工配备制造项目的存储和运用,不得用作其他用处。
二、公司及监管银行该当共同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领取结算方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该当根据有关规则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任务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状况停止监视。国信证券该当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视权。公司和监管银行该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反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状况。
四、公司受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服山、吴军华可以随时到监管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材料;监管银行应及时、精确、完好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材料。
保荐代表人向监管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状况时应出具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国信证券指定的其他任务人员向监管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状况时应出具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引见信。
五、监管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监管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精确、完好。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越 1000万元(依照孰低准绳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监管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告诉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收入清单。
七、国信证券有权依据有关规则改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改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告诉监管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监管银行书面告诉改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络方式。改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能。
八、监管银行延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信证券告诉专户大额支取状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双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登记募集资金专户。
九、监管协议自公司、监管银行、国信证券三办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失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收入终了且国信证券督导期完毕后起生效。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无限公司
董事会
二○逐个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