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船长到船员,19名原告人简直涵盖了“同茂101”货轮一切层级的人员。在半年多工夫里,他们应用各种“巧妙”方式贼喊捉贼,案值超越40万元——
疯狂的“海盗”
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对“同茂101”货轮上的19名原告人偷盗一案一审地下宣判。合议庭审理查实,19名原告人偷盗货物财富价值近40余万元。原告人徐玉峰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分金人民币10万元;原告人刘绍国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分金人民币10万元;原告人张毅、沈新虎等犯偷盗罪,辨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七年零十个月不等,并处分金。
一审讯决后,14名原告人提起上诉。截至发稿,法院尚未作出二审讯决。
船员矛盾带出案件线索
2016年6月30日15时许,青岛港公安局刑警队办公室里,一阵短促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里,一个自称“何宗瑞”的船员称,在他任务的船上有偷盗货物的状况发作。应警方要求,何宗瑞离开公安局,详细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何宗瑞所述偷盗案件,发作在他任务的、事先停靠于青岛港港口的“同茂101”货轮上。该货轮从属于浙江永航海运无限公司,是中国籍货轮。被偷盗的货物是“同茂101”货轮装运的“铜精矿”粉,这些“铜精矿”粉都是由台湾台中港口装船运往大陆各地码头的。令警方感到不测的是,何宗瑞要告发的立功嫌疑人,竟是包括他在内的19名“同茂101”货轮船员。
何宗瑞本人也脱不了干系,怎样会来公安机关自首揭露呢?原来,最近何宗瑞与其他船员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他气不过,决计告发案件,和一帮人来个“你死我活”。据他供述,参与偷盗的19人,上至船长、大副,下至机工、水手,简直涵盖了“同茂101”一切层级的船员。
船长默许助推偷盗猖狂
“同茂101”货轮装运的“铜精矿”粉,是一种用于提取铜的矿石,形状为黑色块状细砂砾。对它的偷盗行为详细是怎样发起,如何施行的呢?据何宗瑞交代,“同茂101”货轮的船员来自四面八方,平常船上的任务环境比拟艰辛,为了赚“外快”,有人提议偷盗“铜精矿”粉,由大副、机工长、水手长组织船员选择深夜工夫盗窃,并瞅准适宜机遇销在互联网思维的影响下,传统服务业不再局限于规模效益,加强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成为传统服务业发展的首要选择。在互联网思维下,通过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革,为传统服务业发展创造了全新的天地。赃。为顺利施行偷盗,他们预备了铁锹、袋子和“电葫芦”等立功工具,并停止了缜密的部署。
“2016年3月的一天早晨,机头徐玉峰进到我房间,让我上去装货干活,然后又去叫其他船员了。当我离开甲板上,发现除了初级船员不在,‘水头’水手长刘绍国、‘机头’机工长徐玉峰和船上其他船员都在。那一次,我们偷了大约120袋‘铜精矿’粉。装‘铜精矿’粉的袋子是徐玉峰事前买好的,一袋能装40公斤左右。这100多袋‘铜精矿’粉大约有5吨。”何宗瑞说,在“同茂101”货轮上还发作过相似多起偷盗“铜精矿”粉的事。
随着涉案人员陆续到案,该案案情进一步明晰。据徐玉峰交代,有了船长沈新虎的默许和纵容,从2015年底开端,短短半年工夫内,“同茂101”货轮上就发作了7次偷盗“铜精矿”粉事情。大副张毅、机工长徐玉峰、水手长刘绍国和二副李占峰是次要人物。他们谋划并纠集李道锐等其他14名船员,应用不毁坏铅封这一荫蔽手腕施行盗窃。
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人基于全部证据,复原了整个案件经过:
普通的一天,装运着“铜精矿”粉的“同茂101”货轮装货终了后从港口动身,开端了又一次海上飞行。入夜,机工长徐玉峰、水手长刘绍国和其他一些船员机密集结在甲板上。货舱的平安门螺栓已被拆下,平安门的盖口被小心翼翼地开到另一边,铅封残缺无损地挂在下面,平安门正上方高高挂着一个电动葫芦。几个船员跳入货舱外部,用铁锹将“铜精矿”粉铲进事前预备好的袋子里。随后电动葫芦启动,一袋袋“铜精矿”粉被吊上甲板。几个小时后,100多袋“铜精矿”粉被船员从货仓转移到货轮上荫蔽的中央。
在沿途某个锚地停船时,一艘小船悄然停靠在“同茂101”货轮旁边。两个船上的人复杂沟通后,“同茂101”货轮船员迅速将“铜精矿”粉从高边柜中搬出来,装到小船上。买卖完成,小船匆匆分开。从货仓转移出来的“铜精矿”粉,就这样成为船员们腰包里的“外快”。而货舱的平安门铅封残缺,整个货舱看起来一切如常,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作过。
航海经历化为偷盗“妙招”
面对这起特殊案件,公诉人不断坚持着谨慎的态度。经过查阅航运规则方面的材料,公诉人理解到,在航运途中为避免运输的货物被盗,货舱是要采用铅封的。通常在始发港装舱并封闭舱门后,由第三方特定人员将舱门用一种由金属以及塑料制成的封条密封,下面有独一编号,一次性运用,相似于我们罕见的“封条”。经过铅封的舱门,除非外力毁坏无法正常翻开,毁坏后的铅封无法重新运用,铅封完好可以证明在运输途中未经私自开箱。那么,铅封残缺,“同茂101”货轮上的“铜精矿”粉是怎样失窃的呢?
公诉人发现,在本案的19名原告人中,大局部都是具有临时航海经历的船员,关于航运和船舶操作可以说相当通晓。其中,机工长徐玉峰、水手长刘绍国和大副张毅是组织偷盗和销赃的中心人员。偷盗中遇到的成绩,对熟习船舱构造的他们来说,都不算难事。为避开铅封,他们卸下货舱梯口处的螺丝,然后把盖在梯口的盖子拿掉,这样就能自在进出货舱。“铜精矿”粉被运出货舱后,他们会把铅封残缺的平安门纯熟地打开,做到不留任何痕迹。
被移出货舱的“铜精矿”粉,用袋子盛装好后,辨别藏在货轮上的高边柜、废旧厨房、卫生间等荫蔽处。在货轮飞行途中,徐玉峰等人会应用抛锚的机遇,与提早联络好收赃的买家确定汇合地位,在海上将“铜精矿”粉卖掉。前来收赃的船运走“铜精矿”粉,徐玉峰等人拿到销赃钱款。
不只如此,他们还曾应用污水井停止偷盗。在最后装货时,他们先将船舱底部的污水井盖翻开,“铜精矿”粉就会流入污水井内。等船抵达目的港卸货终了并分开码头后,他们会清算舱底,将污水井内的“铜精矿”粉装入袋内运出。经过种种“巧妙”方式,“海盗”们在货轮飞行途中一次次“雁过拔毛”。
精研法理明白案件性质
该案之所以异乎寻常,是由于案情触及少量航运规则和专业知识。为办好此案,公诉人马菁专门向海事院校的专业教师和有多年任务经历的老船员讨教,不只掌握了少量专业航运知识,还熟习了货轮的组织构造、船上任务关系、货物装载方式。如今的她,说起“老轨”“机头”“水头”等“行话”来头头是道,这也为此案的成功操持打下了根底。
为确保所发问题的针对性,在提审中浪费工夫,公诉人还经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学习理解了泊位的设置、取费方式,掌握对于互联网金融P2P企业来说,支付市场完善的标准和管理系统将彻底改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格局,不仅给从业者提供了的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货轮外部结构、货物运输方式,模仿转移赃物的手腕,理解寄存赃物的地位和空间,争取做到知己知彼。鉴于本案人数众多,审查进程中局部次要原告人对案件现实存在一些异议,公诉人特别预备了两套开庭预案,可以依据庭审中对各位原告人的法庭调查状况予以调整,做到预备充沛。
案件开庭审理时,首先承受庭审调查的是“同茂101”货轮原机工长徐玉峰。徐玉峰虽然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偷盗现实,但对起诉书中指控他提议并组织其别人员偷盗,以及联络人员销赃等外容提出异议。他辩称:“我虽然是‘机头’,但也不过是普通船员,平常都是听从下级指挥,我没有权利组织其别人偷盗。”对此,公诉人结合现实证据,就徐玉峰在案件中的详细作用、行为定性提出了针锋绝对的争辩意见。 回到当下汹涌澎湃的AI浪潮,正如所有的企业都被互联网化一样,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将 AI 化。而这些互联网企业中,也包含CSDN。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IT社区,CSDN还有一个历史使命——为广大的互联网公司进行AI赋能。
在罪名认定上,公诉人和辩护人分歧较大。辩护人主张本案中的立功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理由是:本案不是外人上船盗窃,涉案人员均是船上任务人员,是在实行职务时侵占货物的,认定职务侵占罪更合理。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在精研法理的根底上对案情停止了深化分析:在这起案件中,有这样一个不能无视的前提——虽然货物的主人把这些“铜精矿”粉交给“同茂101”货轮担任运送到目的地,但在开船的时分,装货的船舱是用铅块封起来的,铅封的目的就是为防止货物被盗。这阐明,“同茂101”货轮的船员们虽然每天与货物朝夕相处,但对货物是不能恣意控制和支配的。由于铅封的存在,货主并没有得到对船舱内“铜精矿”粉的控制。因而,从法律意义上讲,运输途中,货主关于船舱内“铜精矿”粉的占有支配权仍然存在。原告人之所以可以顺利地机密取得“铜精矿”粉,应用的是其易于接触到“铜精矿”粉的任务便当,而不是职务上对“铜精矿”粉的管理职权。
检察机关的意见,被一审法院采用。郭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