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已经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智能交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也正在发挥作用。兰州开审涉八亿元特大涉众型经济立功案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明天,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同特大涉众型经济类立功案件——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无限公司、吕长虹等5人涉嫌犯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立功金额高达8亿余元,受益群众触及甘肃、浙江等地近2000人,案卷资料共300余册。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无限公司自2011年以来先后开发了甘肃省兰州市“西湖明珠”项目和甘肃省会宁县“西湖庭院”项目。2013年10月以来,原告人吕长虹设立了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在五证不全的状况下延聘徐关委组建的销售团队,经过业务员发送彩页的方式对社会大众停止宣传,以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名义与客户签署《商铺运用权出让合同》或《酒店房间运用权出让合同》,将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建立和开发的“西湖明珠”项目局部房产合法停止39年的运用权转让销售,再以一致管理为名,以兰州某珠宝城公司和兰州某酒店的名义与客户签署《商铺承包运营合同》或《酒店房间承包运营合同》,将运用权已转让的商铺及公寓停止反租。截至目前共有社会大众968人购置了“西湖明珠”项目合计1287套铺面、酒店式公寓的运用权,涉案金额为3.5亿余元。
2012年3月31日,原告人吕长虹在浙江省东阳市注册成立了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无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延聘任务人员,以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在兰州开发房地产需求资金为由,以“西湖明珠”大厦作为抵押,并领取高额利息,在浙江省东阳市地下吸收社会大众资金。截至目前,共向社会大众721人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4.5亿余元。
2014年4月2日,原告人吕长虹、沈晓峰以科达公司的名义与甘肃某置业无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商定由置业公司给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借款3000万元。同时兰州科达房地产公司与置业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将曾经出售运用权的“西湖明珠”房产卖给置业公司,以此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
公诉机关以为,原告单位兰州科达房地产无限公司、原告人吕长虹、徐关委、孙晓丽、沈晓峰、王安全以售后返租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大众吸收资金数额宏大,构成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原告人吕长虹、沈晓峰以合法占无为目的,虚拟现实、隐瞒真相,以签署合同的办法骗取置业公司钱款数额特别宏大,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法庭审理中,各原告人对指控的现实根本认可,但关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提出辩白意见。庭审估计将继续两天,受益人代表、原告人家眷5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