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国内新闻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无限公司2017年果真刊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付息通告

作者:刘夕明 2018年04月20日 国内新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务注销日:2018年3月12日
  债券付息日:2018年3月13日
  由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7年3月10日发行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无限公司2017年地下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3月13日开端领取自2017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时期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任务的顺利停止,方便投资者及时支付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称号: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无限公司2017年地下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17中冶Y3,代码136972
  3、发行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无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发行同意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16〕3073号文件同意发行
  6、债券方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根底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种类债券期限延伸1个周期(即延伸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种类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8%,采取固定利率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时期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在该种类债券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8、递延领取利息选择权: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领取利息权,除非发作强迫付息事情,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依照本条款曾经递延的一切利息及其孳息推延至下一个付息日领取,且不遭到任何递延领取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依照商定足额领取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议递延领取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5个任务日披露《递延领取利息公告》
  9、付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3月13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领取利息权,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任务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本次债券设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若发行人在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选择延伸本次债券期限,则本次债券的期限自该计息年度付息日起延伸1个周期。若发行人在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选择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

  10、兑付日: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如遇非买卖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买卖日,顺延时期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誉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价无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誉等级为AAA级,评级瞻望波动,本期债券信誉等级为AAA
  12、上市工夫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状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逾期局部不另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98%,每手“17中冶Y3”(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践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80元(含税)
  3、债务注销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局部本年度的债务注销日为2018年3月12日,在该注销日当日收市后注销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取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初一期含本金)
  4、付息日:2018年3月13日
  三、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无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署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停止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本年度付息日前第二个买卖日将本年度债券的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效劳,后续兑付、兑息任务由本公司自行担任操持,相关施行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经过资金结算零碎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兑息机构支付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团体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则,本期债券团体投资者应就其取得的债券利息所得交纳企业债券利息团体所得税。
  依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强企业债券利息团体所得税代扣代缴任务的告诉》(国税函[2003]612号)规则,本期债券利息团体所得税将一致由各兑付机构担任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依照团体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则做好代扣代缴团体所得税任务。如各兑付机构未实行上述债券利息团体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当。本期债券利息团体所得税的征缴阐明如下:
  (1)征税人:本期债券的团体投资者
  (2)纳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纳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纳税环节:团体投资者在兑息机构支付利息时由兑息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担任本期债券付息任务的兑息机构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兑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关于持有“17中冶Y3”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依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方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领取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成绩的告诉》(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则,非居民企业获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该当交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无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再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外地税务部门交纳。
  五、发行人、主承销商、托管人及各证券公司:
  1、发行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无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法定代表人:国文清
  联络人:李玉焯、张越
  联络电话:010-59869610
  传真:010-59869047
  邮政编码:100028
  网址:httpπ//www.mccchina.com/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600999,股吧)股份无限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000402,股吧)甲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7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络人:张昊、杨栋、胡?h
  联络电话:010-60840892
  邮政编码:1000伴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生活的日趋成熟,芝麻信用高分和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不仅可以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延伸你的财富,更能大大便利我们的生活。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无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600663,股吧)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络人:安弘扬
  联络电话:021-38874800转8405
  邮政编码:200120

(责任编辑: HN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