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市房管局原局长被判18年,曾被指房产36套、家财过亿
“太原房姐”张双娥最新音讯获官方披露。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双娥的三份执行裁定书。
磅礴新闻()留意到,三份执行裁定书均来自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辨别为(2017)晋09执62号之一、(2017)晋09执62号之二、(2017)晋09执62号之三。
执行裁定书显示,山西省初级人民法院(2017)晋刑终222号刑事裁定书曾经发作法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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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张双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最终,法院决议对张双娥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此外,查封、扣押在案的财富,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追缴张双娥守法所得进程中,查明张双娥曾以吕薇、杨凯名义购置上海市零陵路29弄房产一套。2018年1月,法院查封该房产并委托拍卖,买受人以930余万元的最低价竞得,并将成交款交付法院。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查明,张双娥曾以廉恒杰名义购置太原铜锣湾小区A13-17房屋。2018年2月,上述房屋异样被查封并拍卖。
地下材料显示,张双娥,曾用名张永凤,女,1954年4月4日出生,汉族,山西省祁县人。此前她曾担任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多年,2011年12月被免去相关职务。
2014年12月30日,山西省纪委对外发布张双娥被开除党藉的音讯。
音讯称,日前,太原市纪委对张双娥严重违纪守法成绩停止了立案审查。经查,张双娥应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谋取利益,讨取、收受巨额贿赂;贪污公款。
纪检部门以为,张双娥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守法,涉嫌立功。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奖励条例》有关规则,经太原市纪委审议并报太原市委同意,决议给予张双娥开除党籍奖励;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立功成绩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一天后,《山西日报》登载报道《“城中村”再不能成为“唐僧肉”》。
报道称,受太原市亲贤村村委会原主任史国民贪腐案影响,包括张双娥在内的多名官员被牵出。
报道还泄漏了张双娥的敛财方式,“她的违纪手腕并不拙劣,就是应用手中的审批权不止一次地向多个私营开发商索贿、行贿。在任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局临时间,张双娥应用职务之便为开发商操持房产手续之际,或向开发商以极低价钱购置商铺并从中获取租金利益,或直接纳受巨额贿赂;甚至应用职务之便,将单位公产房低价租得、低价转租,从中赚取租金差价上百万元。据从纪检机关理解到,张双娥涉嫌应用职务便当索贿、行贿、贪污数额宏大,并拥有多处住宅房产和商铺及寄存巨额现金不能阐明来源等成绩。”
2015年5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在有关山西反腐报道中提及张双娥,并指其“在北京、上海等地有36套房产,家财过亿”。
2016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张双娥涉嫌贪污、行贿、滥用职权、巨额财富来源不明罪一案,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