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国内新闻

首起共享单车儿童骑行伤亡案受益者告状ofo小黄车 要求发出一切机器暗码锁

作者:张原华 2018年04月18日 国内新闻

  2017年3月26日事故发作现场。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吴阳实习记者范艺苑)国际首起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事故正式进入司法顺序。7月19日,事故受益人的父母,将肇事机动车一方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无限公司,以及事故共享单车ofo小黄车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无限公司起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共同承当民事赔偿的责任。

  被告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张黔林引见,2017年3月26日半夜,受益人与同行三位同伴(均未成年)将无人管理的ofo共享单车的机械锁解开并上路骑行,并于当日13:37分许骑行至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时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无限公司的肇事客车相撞,致使受益人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蒙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有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发作现场。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路途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无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经过有交通讯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察看路况,未确认平安通行,负主要责任。

  静安区交警以为,受益人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路途上逆向行驶,且疏于察看路况,未确认平安通行,静安区交警认定受益人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受益人2006年出生,生前就读上海某小学四年级。被告律师张黔林引见,受益人的不测身亡给两被告的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两人简直得到了全部希望和持续生活的勇气,至今数月仍整天恍惚,常以泪洗面。

  被告以为,追查事故缘由,受益人缺乏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对的ofo共享单车疏于看守,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益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装置的机械锁,存在严重平安隐患。

  事情中,3月26日下午,未成年的受益人将一部虽然已锁上但密码未打乱的OFO共享单车成功开锁(悬蓬勃发展的行业不仅给从业者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挂编号:OFO1062155),而同行的三个未成年人,均成功解锁OFO共享单车,并一同上路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白规则,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需年满12周岁。

  为根绝12岁以下儿童未经受权独自骑车上路,上海市质监局、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的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与《共享自行车效劳》集团规范,规则要求共享单车运营方应对用户提出实名制注销注册的要求;用户年龄应在12岁以上。

  而各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出台的共享单车管理的相关规则,均有相似的要求,但现实上,未成年人可以很随便绕过机械锁具的限制,轻松翻开路边的共享单车。

  往年以来,曾经发作儿童死亡事故两起,轻、轻伤仅媒体报道过的就有十几起,均与OFO共享单车的机械锁破绽有关。

  不久前6月18号下午5点左右,在郑州市西三环汝河路向西200米的东冯湾北跨渠消费桥上,一个骑OFO小黄车的12岁小男孩疑似与同伴骑行追逐时摔倒在地,抢救有效死亡,据外地媒体报道,死者也是在路边翻开了未上锁的OFO小黄车。

  本案被告以为,该案中,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固然存在,但更重要的是ofo共享单车的一切人,其以在公共场所向不特定的对象投放ofo共享单车作为运营方式,并经过该运营方式获利,理应承当车辆一切人应负的义务,但在其管理的ofo共享单车车辆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形下,怠于实行管理义务,这是形成本次事故的基本缘由。

  因而,两位被告要求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肉体损害赔偿金等合计878万元;此外,被告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刻发出一切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单并改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需锁住,且儿童无法随便翻开的锁具。

  被告律师张黔林表示,“此次诉讼,我们不只是为了未成年人事故受益人的死亡寻求民事赔偿,更是一个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在共享单车曾经成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局部的当下,厘清平台责任,推进政府监管,使相似喜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