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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无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过活常关联生意业务暨2018年过活常关联生意业务估量的核对意见

作者:马熙林 2018年04月17日 国内新闻

  国金证券股份无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无限公司

  2017 年度日蓬勃发展的行业不仅给从业者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常关联买卖暨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买卖估计的核

  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电子”或“公司”)初次地下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方法》、《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保荐任务指引》、《深圳证券买卖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的要求,对富满电子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买卖暨 2018年度日常关联买卖估计停止了谨慎核对,详细状况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买卖的执行状况

  公司 2017年发作的日常关联买卖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买卖方 关联关系 关联买卖内容 实践发作金额深圳市信利康电子无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销售产品 216.25

  刘景裕、刘美琪实践控制人及其胞妹

  租赁房屋 11.00

  二、估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买卖状况

  单位:万元

  关联买卖方 关联关系 关联买卖内容 实践发作金额深圳市信利康电子无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销售产品 115.00

  刘景裕、刘美琪实践控制人及其胞妹

  租赁房屋 -

  注 1:2017 年 7 月 5 日前深圳市信利康电子无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利康”)高端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新零售、新技术、生物制药等新的产业集群正在迸发活力;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知识产权转化、技术转移等新的动能正在超越旧的动力,新经济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2017 年 7月 5 日后信利康持有公司 4.93%股份。

  注 2:2017 年 5 月公司终止与刘景裕、刘美琪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关联方根本状况

  (一)深圳市信利康电子无限公司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0300745188810X

  法定代表人:李新岗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车公庙工业区天济大厦 F4.8 栋 4D

  运营范围:玩具产品、电子线路板、电子元器件与电子模块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照明产品、音视频产品、家用产品以及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议制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获得答应前方可运营);

  玩具类电子线路板的消费;玩具产品、电子线路板、电子元器件与电子模块的消费;照明产品、音视频产品、家用产品以及电子产品的消费加工。

  关联关系阐明:富满电子初次地下发行前信利康持有富满电子 4999964 股,持股比例为 6.58%,富满电子初次地下发行后,信利康持持有富满电子 4999964股,持股比例为 4.93%,根据《深圳证券买卖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6(二)的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信利康为公司的关联办法人,公司与信利康之间的买卖为关联买卖。

  (二)刘景裕、刘美琪刘景裕,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1883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9%,刘景裕为公司实践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美琪为刘景裕先生的胞妹,未持有富满电子股份。

  关联关系阐明:刘景裕先生为公司实践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刘美琪为其胞妹。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5 之规则,刘景裕及其胞妹刘美琪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刘景裕及刘美琪之间的买卖属于关联买卖。

  四、关联买卖的次要内容

  (一)定价准绳和根据

  买卖单方遵照对等自愿、互惠互利、公道公允的准绳,买卖价钱参照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钱、由买卖单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各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买卖协议签署状况关联买卖协议由单方依据实践状况签署。

  五、关联买卖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买卖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均契合公司运营开展的需求。关联买卖价钱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钱由买卖单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买卖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而类买卖而对关联人构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买卖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上述关联买卖事项曾经获

  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宣布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对,公司 2017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买卖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需求而停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买卖契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则,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18 年度估计发作的关联买卖决策顺序契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则,按市场准绳定价,属于与日常运营相关的继续性事项,契合公司实践消费运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一切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分歧赞同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买卖状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买卖估计的相关事项,并赞同将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买卖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需求

  而停止 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买卖契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则,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18 年度估计发作的关联买卖决策顺序契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则,按市场准绳定价,属于与日常运营相关的继续性事项,契合公司实践消费运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一切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保荐机构核对意见经核对,保荐机构以为:公司上述关联买卖事项契合公司正常开展运营的需求,关联买卖事项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实行了必要的顺序,契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买卖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买卖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则。因而,本保荐机构对富满电子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买卖暨 2018年度日常关联买卖估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注释)(本页无注释,为《国金证券股份无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无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买卖暨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买卖估计的核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志群 杨会斌国金证券股份无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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