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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从国度层面对“校园欺凌”作出详细定义

作者:丁同林 2018年04月17日 热点话题

  专家建议从国度层面对“校园欺凌”作出详细定义

  制定反校园欺凌专项法律

  修正完善未成年人维护相关法律法规,细化预防惩治校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制规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停止特殊维护和教育,经过法律手腕对校园暴力行为停止干涉和惩罚。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因遭到校园欺凌,高一先生横山不惜用他杀的方式嫁祸给施暴者。最终发现真相的女法医说了这样一段话:“他们(欺凌者)会有一个新的生活,会遗忘摧毁你人生的那段阅历。就好像我至今都不以为,现在孤立我、凌辱我的同窗,会记得已经对我做过的一切。这就是现实。而作为被欺凌的一方,也打心里随着中国经济向消费型模式的转型, 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支付行业强劲的增长。不会原谅这些人,老死不相往来已是最大的宽容。”

  近期热播日剧、豆瓣评分高达8.9的《unnatural》用近乎严酷的一幕,将校园欺凌表现了出来。电视剧的情节虽然虚拟,但给人带来的震撼是真实的。

  校园欺凌和暴力,曾经不是生疏词汇,不但近年来频繁发作,而且其严重性、频率和荫蔽性都有逐步添加的趋向。就在本月初,有媒体报道,在四川省资中县,曾某某等6人(均为13至15岁未成年女性)因与铁佛某校先生孙某某(女,13岁)发作纠纷,将孙某某带至铁佛某校左近,采用扇耳光、逼迫下跪、掀上衣等方式对孙某某停止了殴打欺侮。

  中国青少年研讨中心一项针对10个省市中小先生的抽样调查显示,32.5%的人偶然被欺负,6.1%的人常常被高年级同窗欺负。而屡见报端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情,令人惊心动魄。青少年是祖国的将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培育他们的校园应该是最平安、最阳光的中央。但是多数中央先生间欺凌和暴力事情时有发作,不只损伤未成年人身心安康,也容易构成言论热点,影响社会波动。

  关于校园欺凌和暴力景象,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以为,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任务落到实处,仅凭一纸文件是做不到的,还需求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临时、困难、细致的任务和共同努力。建议从国度层面对“校园欺凌”进一步作出详细定义,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反校园欺凌专项法律,加大未成年人维护力度。

  校园欺凌缺乏明白定义

  就在上个月,一段视频惹起关注。视频中,湖北嘉鱼县某中学女生遭同窗轮番掌掴,有打人者还恼怒称: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被打的女生不敢动弹,隔着马赛克都看失掉被打女生满脸发红。对此,外地教育局办公室任务人员回应:同窗之间并无矛盾,是开玩笑的行为,自身是好玩的事情。音讯一出,网友“炸了锅”,纷繁表示:“教育局,我也想和你开个玩笑……”

  梳理近些年来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情,很多时分,校方给出的解释都是先生之间的“开玩笑”。而不断以来,缺乏明白的有关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定义,是理论中处置该成绩时面临的最大难题。为此,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结合印发《增强中小先生欺凌综合管理方案》,初次对先生欺凌作出明白界定。管理方案中明白,中小先生欺凌是发作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先生之间,一方(集体或群体)单次或屡次蓄意或歹意经过肢体、言语及网络等手腕施行欺负、凌辱,形成另一方(集体或群体)身体损伤、财富损失或肉体损害等的事情。各地各校在实践任务中应严厉区分先生欺凌与先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置。

  关于这一界定,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师范大学隶属中学校长、江西师范大学隶属中学教育集团总经理张国新以为还需求进一步详细化。“虽然管理方案对中小先生欺凌作出定义,但肉体损伤和打闹嬉戏等概念自身就具有模糊性,在实践生活中利益不同的各方看法差别极大,容易发生矛盾和统一。若将先生间的打闹嬉戏上纲上线为欺凌,也容易引发先生之间、家长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关系紧张,不利于社会波动调和。”

  张国新以为,要让广阔师生和家长知晓,欺凌行为应包括身体损伤的暴力事情、肉体上的抬高行为(如吐口水、拍裸照等)、言语暴力行为(如辱骂、行动要挟和在大众场所成心讪笑别人残障、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等)以及在网络上辱骂、攻击或披露同窗隐私等。“这样,有利于让先生和家长区分先生欺凌与先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也有利于对事情的调查和处置。”

  减轻对校园暴力惩罚力度

  “校园暴力已不只仅是‘一般景象’‘追跑打闹’这么复杂,涉事先生年龄越来越小,暴力手腕越来越残暴,甚至还呈现了团伙参与等景象。但不少校园暴力的加害者,并没有遭到相应处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固始永和初级中学无限公司董事王刚以为,目前法律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显得有些有力,并不能对理想中先生参与校园暴力行为构成威慑力。应经过修法、释法,让歹意形成严重损伤的校园欺凌者,遭到纪律、法律、法规的惩治。

  王刚说:“校园暴力事情发作后,校方通常从增强德育教育或增强管理的角度处理成绩,施暴先生的家长则多以回去会严加管束来回应,但对受益先生的权益维护很弱。在非刑事立功的状况下,最重的惩罚也只是开除。然后施暴者和受益者单方到派出所走一圈,通常最初是在公安部门调停之下私了。如此轻的惩罚能否让施暴孩子真正认识到本人行为的危害?对其他孩子不只没有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反而有滋长这一习尚的嫌疑。这样的处分后果让其他孩子的平安又如何保证?”

  在王刚看来,即便是未成年人,也应在法律框架内对本人的行为承当应负的责任。“只要依法宽大校园暴力肇事者,才干让当事人及其家长对冒犯法律的严重结果足够畏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才能够无效增加校园暴力的发作。”

  现有法律缺乏以无效管理预防

  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中“犯错”的未成年人加以惩罚是有共识的,但是惩罚以何种方式呈现、施以多重的惩罚,不断以来都存在不小的争议。2016年5月,江苏4名女生由于对同窗施暴被判刑,被称为校园暴力的“首刑”。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几名在美国念高中的中国先生因对同为留先生的同窗施暴,而被判最高达13年的刑期。

  近年来,我国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立功方面的任务获得很大停顿,展开了惩治性侵、监护人侵权、反家庭暴力等专项举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消费渠道的普及,使得支付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呈现更加美好的增长前景。人刑事案件诉讼顺序专章。但现有的针对未成年人维护的法律,如未成年人维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都旨在处理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成绩,对未成年人之间施行的暴力、凌辱行为,均没有触及。

  “目前大多强调对未成年人的维护,在校园暴力施加者和受益者之间,更倾向于维护前者,而疏忽了对后者的维护。因而,维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修正未成年人维护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等曾经刻不容缓。”王刚建议,修正完善未成年人维护相关法律法规,细化预防惩治校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制规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停止特殊维护和教育,经过法律手腕对校园暴力行为停止干涉和惩罚。在未成年人维护法、刑法、民法等法律中增设有关条款,将粗言秽语、辱骂欺负、中伤、讥讽、褒扬受益者、对受益者停止人身攻击、打架斗殴、聚众肇事等行为归入惩治范围。

  制定反校园欺凌法加大维护力度

  虽然我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旧事屡屡见诸媒体,但迄今并没有专门法律对此提供处理标准。相比之下,日本早在1980年就开端在国度层面应对校园暴力。2011年,日本一名初二男生不堪忍耐校园暴力他杀身亡,2013年日本国会经过了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以法律对校园欺凌说不。显然,管理校园欺凌和暴力不只是教育者的责任,也无法仅仅依托行政部门的“专项管理”就能处理,还要发扬立法的作用。

  往年全国政协会议时期,民革地方向大会提交《关于防治“校园欺凌”专项立法的提案》,呼吁尽快制定反校园欺凌法。内容次要包括:一是整合目前已有的防治校园欺凌的规则,将其提升至专项立法。二是强调监护人责任追查制度。完善“责令父母严加管束措施”的详细手腕。三是完善司法维护制度。增设“人风格查制度”,对未成年原告人的量刑应充沛思索其性情、家庭、阅历等状况;增设“社会效劳令”,对契合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立功嫌疑人,引荐至公益性机构从事无薪任务并给予感染教育。

  “关于涉嫌立功的校园欺凌事情,要严厉依照法律来处置,就能够还触及必要的立法跟进。如若不然,只要纸面宣示,而无法律、机制的配套支撑,管理校园欺凌的强势一面或许只会消于有形。”张国新建议,经过立法把惩戒权还给学校和教员。可自创国外一些做法,除了正常的批判、正告、写反省、叱骂外,教师还可以采用其他只需不对先生肉体和心灵发生损伤的惩罚措施。同时,应在未成年人维护法或教员法中完善对未成年人停止惩罚的措施和顺序,以加强预防青少年守法立功的威慑力。“这也是一种对未成年人的爱和维护。”

  张国新还建议,立法明白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平安管理和教育责任边界,经过专门立法明白校园平安管理的各项制度,厘清在校园平安管理进程中政府、学校、教员、先生及其家长各自该当承当的义务与责任。同时,还应明白校园平安管理的经费来源和保证机制,为校园平安管理提供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