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不只是“沟通者”,而且同商场、超市、展销会的举行者、柜台出租者一样,都是运营者。假如消费者和卖家发作纠纷,电商平台理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不应推脱
日前,北京一同消费维权事情惹起关注。消费者程女士经过某知名电商平台全球购商户购置某国外品牌护腰枕,官网售价109.95美元,而商家实践发货为另一款护腰枕,官网售价只要33.6美元。经程女呼吁行业者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标准的之前,从业者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士屡次维权,商家解释称发错货,赞同退货退款。由于该电商平台声称“正品保证”“假一罚十”,程女士请求电商平台介入,要求加倍赔偿,不料被平台回绝。随后,事情在社交媒体曝光,该平台表示将对此事停止片面调查。
目前,调查后果尚未发布。但客观地讲,此次维权事情中最需求弄清楚的是电商平台和商户终究应该承当哪些责任?只要明白电商平台和商户的责任,普通消费者才干维权成功。
该电商平台规则,“第三方卖家销售的商品将由第三方卖家直接为您提供售后效劳,建议您优先联络商家处理;如对商家处置后果有异议,您可以请求买卖纠纷单。”这样的规则,似乎电商平台只是“沟通者”角色。
《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则:“网络买卖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许效劳者的真实称号、地址和无效联络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买卖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有些电商平台以为只需提供了商户联络方式,让消费者能与商户自行沟通,电商平台就实行完了义务。
现实上,电商平台不只是“沟通者”,而且同商场、超市、展销会的举行者、柜台出租者一样,是向商户收取场租费、推行费或许效劳费等费用的利益相关方,都是运营者。电商平台实质上就是网上的大超市、大商场,不只要恪守《消法》有关网络买卖平台的规则,而且应承当《消法》规则的一切运营者义务,比方“不得作虚伪或许引人曲解的宣传”“运营者提供商品或许效劳有欺诈行为的,该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添加赔偿其遭到的损失”等。因而,电商平台“建议优先联络商家处理”的规则,是没有道理的。假如消费者找到电商平台停止维权,电商平台理该呼应,不应推脱!
引人沉思的是,有些电商平台根据《消法》第四十四条的表述找到了推脱责任的借口,也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消费渠道的普及,使得支付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呈现更加美好的增长前景。有些电商平台,异样根据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则“网络买卖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该当实行承诺。网络买卖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许效劳者追偿”,推出了商家向平台交纳保证金、平台先行赔付等制度。这些才是契合消费者权益维护肉体的了解和做法。
进一步讲,纵使法律不时完善,法律所规则的也只是不能触碰的“底线”,有社会责任感的电商平台对本人应该有更高的要求,消费者的信任才是电商平台的品牌价值所在。消费者最终会用脚投票,跟随真正能提供杰出体验的电商平台,而不是空有“客户杰出体验部”的电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