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鹏、通讯员郭清君、戴小巍)4月4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沛发扬检察职能依法效劳和保证创新驱动开展的施行意见》出台,从9方面对人才、知识产权、资本等创新要素停止全方位维护。
创业项目出路看好,却被强迫买卖,怎样办?《意见》提出,将依法打击拒不领取休息报酬、强迫买卖等进犯创业创新者合法权益的立功。依法操持创业创新项目资金申报、验收、转化、使用、推行进程中的贪污挪用、索贿行贿等职务立功案件。
知识产权被损害,怎样办?《意见》提出,依法严峻打击进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立功,加大对采用偷盗、威逼、胁迫等合法手腕进犯创新主体商业机密立功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触及严重科研项目、关键中心技术、新兴业态以及网络侵权、重复侵权、歹意侵权、链条式产业化侵权、跨地域有组织侵权等立功活动。
有些状况法律暂无规则或规则不明,怎样办?《意见》提出,坚持罪刑法定准绳,操持创新范畴案件时,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线。对科研人员合法的兼职获利、股权分红、知识产权收益、科技效果转化收益,依法予以维护;对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则不明白、罪与非罪界线不清的,依法不作为立功处置;健全容错机制,对创新中因风险决策、风险投资、探究失误形成一定损失的,不随便以尽职立功论处;对创新进程中发作的细微立功、过失立功,依法从宽处置。
即日起,省检察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为期一年的效劳和保证创新驱动开展专项法律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