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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取老伴遗留存款折腾两年 法官建议:生前立遗言

作者:马悦一 2018年04月10日 维权行动

  取老伴遗留存款 老人折腾两年

  法官建议:生前立下遗言 能免很多费事

  本报讯(记者张蕾)老伴逝世后,在银行遗留了30万存款。因遗忘密码,存款无法取出,95岁高龄的王老先生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确认老伴名下的银行存款3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归本人一切。明天上午,此案在野阳法院开庭审理,年迈的王老先生坚持与律师一同列席了庭审。法官当庭作出一审讯决,确认涉案存款和利息归王老先生一切。该案中,正是由于死者生前未立公证遗言,招致已年逾九旬的王老先生还要为支取存款四处奔走。对此,主审法官建议老年人生前立好遗言。

  据王老先生的律师讲,王老先生与妻子于女士在1964年结婚,2016年妻子逝世,名下有原告银行开具的存折和银行卡,内有存款30万元。由于在取款时,银行卡密码输出错误,招致于女士的银行卡被锁死,存款无法取出。

  据悉,王老先生夫妇因婚后没有生育,曾收养一子,但在2011年已与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律师称,根据该判决,养子已无承继权,于女士的父母也早已逝世,其名下的存款理应由王老先生承继。

  “我跟老伴相差十几岁,这是我的钱,但由于她比我小,所以让她去存的,用的她的名字,只是密码搞不太清楚了。我以为是她的生日,后来估量能够是用我的生日做了密码,鬼使神差没有取出来。我们上无父母,下无子女,我是独一承继人。” 王老先生虽然已近百岁,但思想却很明晰。

  上午,银行方面表示,依据银行的规则,存款人死亡后,关于5000元以下的小额取款,承继人掌握正确密码的可直接支取。但关于大额存款或承继人不能掌握正确密码的,承继人应向银行出具享有承继权的公证书,承继权有争议的,应经过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确认。银行会依据公证书或法院裁判文书向承继权人领取相关款项。

  银行代理人称,“据我们理解,被告曾向公证处请求操持过公证手续,但因手续冗杂,被告老人又年事已高,操持不是很顺利。”代理人表示,在被告不能掌握存款人账户正确密码的状况下,他们希望由法院来确认相关账户的合法承继人和有权支取人,他们愿依照法院判决实行领取义务。

  “我们去过公证处,由于养子早就没有联络了,无法让自己来现场,公证处让我们去法院确认解除收养关系,我们又到东城法院对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停止了确认。后来我们又回到公证处,由于很多原件都在东城法院存档了,公证处让我们诉讼处理。”被告律师称,为了这笔钱王老先生都折腾2年了。

  上午,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判决,确认王老先生对涉嫌存款享有一切权。但法院判决同时以为,于女士逝世后,在未确定王老先生能否为于女士独一承继人时,原告银行根据规则,回绝王老先生支取于女士存款,并无分明不当。

  鉴于防止相似的状况再次发作,主审法官李林强建议老年人,在确保银行账户平安的前提下,可将本人根本的资产情况通知值得信任的家人。同时该当摒弃守旧观念,在生前立好公证遗言。“遗言不只是对本人遗产的一种交代,更免除了离世后由于遗产能够给亲人带来的费事。”李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