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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困电梯踹坏门 免予刑事处分被判犯挑衅滋事罪

作者:高龙东 2018年04月09日 维权行动

  被困电梯踹坏门 能否立功?

  女子被判犯挑衅滋事罪 但免予刑事处分

  夜晚酒后回家乘电梯时被困,女子郭某不遵从物业公司人员让其等候救援的劝说,将电梯踹坏,后被民警抓获并当庭受审,其能否构成立功引发争论。海淀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认定郭某犯挑衅滋事罪,但免予刑事处分。

  去年7月5日晚,郭某与别人在外喝酒后回家。23时45分,他乘坐电梯到其所住楼层(6层),电梯门开了,他却抬头未动,并没走出电梯。电梯未失掉操作指令,便自动归位于一层待机。这时,郭某发现电梯门关着,按了电梯内的报警键。物业安保部赵某经过电梯对讲机,让他按G层找值班保安协助重新刷卡,但他未理会。2对于互联网金融P2P企业来说,支付市场完善的标准和管理系统将彻底改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格局,不仅给从业者提供了的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3时46分郭某开端踹门,踹了几下后,见门未开,又两手扶着轿厢内的扶杆,右脚高抬起,对准轿厢门用力踹了多下。23时49分,他打电话给妻子求救。

  赵某发现郭某踹门,就用对讲机劝他不要踹,并告知其物业方面已开端救援。但郭某仍持续踹电梯门,致电梯多处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个人信用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图书、数码产品免押金借用,办理签证无需银行流水证明,甚至租车住酒店都不需要交付押金……损坏。经鉴定,被损坏的电梯维修价钱为七千余元。零时14分,电梯维修人员强行翻开门将郭某救出。之后民警将郭某抓获。案发后,家眷代其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被害单位对其行为表示体谅。

  关于郭某酒后被困电梯、脚踹电梯的行为,一种观念以为,其酒后无故滋事,为发泄不满心情,恣意毁损公共财物,损失严重,已构成挑衅滋事罪。

  另一种观念以为,郭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其被困电梯长达20分钟,之所以踹电梯是一种自救行为。案发时电梯被踹坏属民事侵权行为,且形成经济损失未超越1万元,故该行为既不构成挑衅滋事罪,亦不构成成心破坏财物罪。

  第三种观念则以为,郭某酒后回家被困电梯,在给家眷拨打电话阐明状况及按急救键后,物业人员已告知其已开端采取救援措施,其未安静等候救援,而是气急败坏踢踹电梯门,致电梯损坏,虽系事出有因,而非无事生非,但其行为仍构成挑衅滋事罪。

  法官释判

  为何判挑衅滋事罪?

  “这显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挑衅滋事。”海淀法院法官汪冬泉称,刑法实际的通说以为,挑衅滋事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寻求肉体安慰,填补肉体上的充实等“流氓动机”。而郭某的行为不属于“流氓行为”:案发工夫为午夜,踢踹电梯的行为未影响到其他业主;郭某是在寻求他救后,脚踹电梯,据其供述是因电梯之前老出毛病,有时踹一下电梯会恢复正常,故其客观上缺乏寻求安慰的动机;另外电梯本身呈现毛病,诱发郭某脚踹电梯。因而,郭某的行为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挑衅滋事。

  郭某的行为也不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经过损害一种法益从而来维护另一种法益,其成立条件较合理防卫更为严厉。案发时郭某已采取一些自救措施,包括给家人拨打电话寻求协助、按了电梯急救键,并且家人及物业人员已给予回应,让其耐烦等候。同时,物业方面也立刻采取了救援措施。脚踹电梯并非一种正确的自救措施。

  汪冬泉法官以为,郭某脚踹电梯虽“事出有因”,但仍构成挑衅滋事罪,属于立功情节细微。电梯呈现毛病,从外表上给了郭某脚踹电梯的理由。但醉酒分明不能作为免责的条件,电梯呈现毛病亦缺乏以让郭某的行为即具有了合理性。事先电梯并不是完全与外界隔离、切断联络的密闭空间,郭某不遵从物业任务人员建议,在物业方已启动救援措施后,仍持续为发泄不满心情踢踹电梯门,已超出了合理、合理、无效的自救行为的范围,招致电梯遭到严重损失,其“恣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的行为契合挑衅滋事罪的立功构成。

  不过,郭某的立功情节细微,可免予刑事处分。思索郭某案发时处于午夜,一人被困电梯确实让人感到惧怕。其脚踹电梯,在某种水平上可以了解。且到案后及在庭审进程中,郭某均能照实供述本人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分。加之其系初犯、偶犯,已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体谅。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立功情节细微不需求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的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立功情节细微,获得被害人体谅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置,不需求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的规则,法院最终判处郭某犯挑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分。

  本报记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