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每当“双11”、“618”促销节降临,某些大型电商平台就会出台“二选一”措施,要求商家只能选择在一家电商平台做促销活动,强令商家必需与其签署“独家协作协议”,保证产品只在该平台上售卖,并封闭在其他平台上的店铺。往年电商平台“二选一”之争惹起的反响似乎比今年更大,业界、学界和法律界对此成绩的研讨也较以往愈加深化。某服装品牌人士在承受采访时称,希望不二选一、不站队。
所谓“二选一”,在互联网时代,这样的政策显然会给商家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并涉嫌扰乱市场自在竞争次序。因而,在电商产业越来越壮大的明天,监管部门对此类景象不能视而不见,势必调查并惩戒这一涉嫌滥用市场支配位置的行为,还商家和消费者一个有序竞争的市场。
“二选一”政策多由在市场上具有优势位置的平台提出,并限制或许变相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开设店铺。普通而言,只需平台的入驻门槛、优惠政策、免费规范相差不大,很多商家还是乐意入驻各个电商平台的。一则契合“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的投资理念,二则可以扩展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三则可以满足有不同购物习气的消费者。强迫商家“二选一”,无疑进犯了商家的自在选择权,涉嫌滥用市场支配位置和不合理竞争。
而消费者也是该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很多人网购时,对同品牌同品种商品,也会货比三家,在不同商家和电商平台之间比拟哪家更优惠,哪家赠品多,哪家效劳好。“二选一”政策下,等于该品牌的商家在全网络只要为数亿中文用户免费提供海量、全面、及时的百科信息,并通过全新的维基平台不断改善用户对信息的创作、获取和共享方式。一家店铺,消费者在商质量量、价钱上下、效劳质量方面的选择权和博弈才能消逝殆尽,连用脚投票的权益都被剥夺。
缺乏竞争的市场不是真正的市场,而充满着垄断和不合理竞争的市场更是不安康的市场。国度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告诉,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七个不得”要求,包括“不得限制、排挤促销运营者参与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而燃眉之急是,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对给商家出单选题的企业展开反垄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