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国内新闻

男人购7万余元家具被“偷换” 商家拒不履约

作者:何俊 2018年04月05日 国内新闻

  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位置,因而遇到商质量量和效劳质量等方面的成绩时,维权会很困难。不过别急,各级消保委是消费者维权的“后援团”,找到消保委,他们会帮你依法维权。13日,省消保委发布了2017年全省消费者组织支持诉讼案例。

  车辆“身份”被窜改 年检受阻终获赔

  消费者邵先生在南通市海安县新林摩托车销售无限公司购置了一辆佛斯弟牌FT125T-4C摩托车,实践付款为6800元,开票3600元。2017年3月,年检时邵先生才发现摩托车的辨认代码、发起机号码与车管部门注销的不符,未能经过车辆年检。因单方协商不分歧,消费者遂于2017年3月29日至海安县消协赞扬。海安县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运营者表示,摩托车交到了消费者手中后,销售企业无法掌握近两年内摩托车的情况发作改动的缘由。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取证困难,海安县消协屡次召集单方协商,但未达成分歧意见。2017年4月25日海安县消协发函至海安县人民法院,积极配合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固定证据,逐渐复原整个案件真实状况。海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案件。2017年11月3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海安新林摩托车销售无限公司返复原告邵先生购车款6800元 ;赔偿被告邵先生损失20400元(退一赔三)。

  场所平安很重要 人身损伤需担责

  2015年11月22日,雨天,消费者邵女士在南通金鹰圆融购物中心无限公司运营场所进出口处内摔倒,形成右伎俩骨折,发生医疗费用63829.58元。邵女士屡次与金鹰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赞扬至南通市消协。南通市消协经调查状况失实,组织屡次调停单方无法达成分歧意见。在市消协支持下,邵女士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以为金鹰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负有平安保证义务,对邵女士摔倒发生的损害应承当相应的责任,判决金鹰公司一次性赔偿邵女士88276.73元。

  车库面积缺乏 诉讼恳求赔偿

  2016年6月份,扬州市宝应县市民侯先生向宝应县消协赞扬,称由扬州赛尔达房地产开发无限公司开发交付的明日家园小区的修建存在设计不合感性,特别是排水零碎存有质量成绩。事先和侯先生一同到县消协赞扬的共10人。赞扬人分歧反映,自开发商交付房屋后,即发现配套的设备不是很完善。一到旱季时,别墅的底层就会渗漏,呈现大面积浸水,有时水位高达30、40公分。其间,他们屡次就商品房渗漏积水成绩与开发商和物业联络、交涉,但至今隐患没有消弭。接诉后,宝应县消协随即派员展开调查,经初步伐查,消费者反映的状况根本失实。但与其他业主不同的是,侯先生事先还拖欠着开发商局部房款。侯先生以别墅存在常年渗水等成绩为由拒付余款。在调停进程中,赛尔达房产向消协提供了书面资料,以为“赞扬人购置的别墅是合格房屋,可以正常合理运用”。因赞扬单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分歧意见,消协建议消费者经过诉讼途径处理纠纷。在宝应县消协的支持下,5位消费者向宝应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法院审理时期,宝应县消协发函出具了建议。最终除侯先生外,其他业主选择了与赛尔达房产和解。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在保修期内,出卖人该当承当修复责任”,并做出判决:1、侯先生领取所欠房款25万元及延期领取房款的违约金;2、赛尔达房产两个月内依照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意见对房屋停止维修,并经房屋质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3、赛尔达房产承当鉴定费25000元,并按房屋局部不能运用的面积赔偿侯先生损失134101.68元。判决后,赛尔达房产不服,提起上诉。历经两个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讯决,维持一审法院判令开发商承当鉴定费25000元和赔偿侯先生损失134101.6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515元由赛尔达房产担负。

  改换品牌卖家具 拒不履约需担责

  2017年,南京市秦淮区消协红花分会接消费者陶先生赞扬,称其在红星美凯龙“青岛一木”家具专卖店订购了一套 “青岛一木”家具,合计7万多元。家具依照商定的工夫送到消费者家中并组装完成。但是第二天,消费者就发现该套家具内侧板上印有“黑暗家具”的商标回到当下汹涌澎湃的AI浪潮,正如所有的企业都被互联网化一样,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将 AI 化。而这些互联网企业中,也包含CSDN。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IT社区,CSDN还有一个历史使命——为广大的互联网公司进行AI赋能。,疑心这套家具并非“青岛一木”家具,而是“黑暗家具”。随后消费者向商家反映了这个状况,商家供认是货发错了,但是消费者发现,本人在“青岛一木”家具店内看中的家具和送到家中的家具是一样的,疑心青岛一木店里出样的家具自身就是“黑暗家具”。后来这个猜想被商家证明。店内摆放的家具就是“黑暗家具”,消费者看中的也是“黑暗家具”,送到消费者家中的也是“黑暗家具”。前后经过四轮调停,单方最终达成分歧并签署了调停协议,商家赞同消费者全额退款退货,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合计5万元。但在实行合同阶段,商家仅处置了退货退款的状况,同时补偿了消费者2万元,并不是依照调停协议的商定补偿消费者5万元。由于调停协议无法完全实行,红花分会依法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目前本案正在一审顺序中,秦淮区消协红花分会已依职责将调查调停进程等相关案件资料提交至法庭,并积极配合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

  网购致伤追非难 千里维权终获赔

#p#分页标题#e#

  2016年的9月,南京市消费者王先生前来省消保委赞扬,其2015年8月经过天猫网购置了一辆商标为雷尼斯的折叠山地自行车用于代步,价钱600元。没有想到的是,2016年6月10日王先生在其所在小区骑车时,因车辆折叠局部链接栓零落而摔倒,形成左手伎俩粉碎性骨折,身上也多处重伤,前后破费了数万元医疗费用。王先生跟网店联络,要求赔偿,但网店客服不断拖延未决,后来就石沉大海。王先生又屡次与天猫网站客服联络,失掉了网店的注册信息和客服的手机号码。网店注册企业为天津市柳江工贸公司(以下简称“柳江工贸”),而客服人却身在广州,关于消费者的电联仍然是推拖不已。消费者在四处联络求助无果的状况下,只得向江苏省消保委赞扬。

  接诉后,省消保委前往消费者家调查,发现该自行车折叠局部链接栓的螺丝曾经完全滑丝,无法固定,所以招致消费者在骑行进程中链接栓掉落而摔倒。省消保委屡次与销售方天猫品牌专卖店、消费方天津武清区某厂联络,但对方均成心拖延或在理回绝调查。随后省消保委致函天猫网停止沟通,要求其封闭天猫专卖店,依法承当相应法律责任,但淘宝未给与任何回应。至此,省消保委根据法律随着流量往智能终端设备迁移,新的机遇“物联网商业社交时代”也将迎来,通过人的第六器官(智能手机)和智能设备终端的联网互动,从而改变了人的行为习惯和消费方式。线下流量通过LBS定位重新分配,又通过物联网终端智能推荐引擎引导到网上任意有价值的地方,至此互联网下半场拉开帷幕。赋予的法定职责,派出了公益律师团的律师支持消费者诉讼,经过司法途径处理此事。

  2017年6月,在江苏省公益律师团成员律师代理下,消费者王先生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柳江工贸和腾跃厂,要求其两方赔付其医疗等相关费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9日结案,要求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于12月6日前赔偿消费者5万元,如到期未领取,可以依照6万元强迫执行。且原告两公司承当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目前判决金额曾经赔偿到位,消费者权益失掉合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