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冤家圈
扫一扫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冤家圈
nerror="javascript:this.parentNode.style.display='none'" />
一、征税义务人:以拥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征税义务人。
#p#分页标题#e#以上是在明天微博上疯传的文章,这个不必细看内容,一看方式就是假的。由于地方已明白各地量体裁衣,确定各地的起征点和税率,不能够有这么个一致税率的东西。再一看,还20%,那么这个假造连最少的程度都没有。
我的同事在网上搜了一下,这样的原文2010年就曾经传达过:一个字都不差!
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时机
责任编辑:zqn
0人
+1
珍藏(0)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冤家圈
#p#分页标题#e#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冤家圈
回复 0 条,有 0 人参与
制止宣布不文明、攻击性、及法律制止言语
请宣布您的意见(游客无法发送评论,请 登录 or 注册 网站)
评 论
还可以输出 140 个字符
抢手评论网友评论只代表同花顺网友的团体观念,不代表同花顺金融效劳网观念。
最新评论
检查更多评论
#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