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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案件数走高 福建高院提示买房别轻信商

作者:何熙林 2018年03月30日 国内新闻

  中新网福州3月14日电 (林玲 薛东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行将到来之际,福建省初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称,近年来,福建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继续走高,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及时理解国度最新的政策法规,莫要轻信商家打出的广告,要感性维权、依法维权,以此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14日,福建省初级人民法院召开旧事发布会,对外通报福建省法院近年来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任务状况,发布一批福建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并抵消费维权作出提示。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1388件,失效判决1740人;审结产品责任、商品房销售、物业、旅游、餐饮、网络购物等与消费者权益亲密相关的民事一审案件合计97681件;审结工商、卫生、药品、物价、技术监视等触及消费者权益维护的行政一审案件399件。

  福建省初级人民法院民事审讯第一庭庭长董碧仙表示,近年来,福建法院受理的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出现出效劳合同纠纷上升快、触及范畴愈加普遍、“知假买假”一定范围存在等新的特点和趋向。

  “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福建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出现出继续走高的态势。”董碧仙向记者泄漏,2015年至2017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商品房预定、预售、销售合同纠纷45108件,调撤22315件,审结物业效劳合同纠纷45305件,调撤38152件。

  据董碧仙引见,为实在维护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伴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生活的日趋成熟,芝麻信用高分和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不仅可以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延伸你的财富,更能大大便利我们的生活。促进房地产市场安康开展,福建省各地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积极采取无效应对措施。如平潭法院自动作为,向实验区管委会建议成立府院联席会议,组建由多部门参与的专门任务组,从各自职能环节动手,增强监视管理,合力标准房地产开发市场。

  同时,厦门中院针对房产新政后房产买卖纠纷案件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增强剖析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作出维权提示。

  “依据案件数量剖析,福建的房地产纠纷次要发作在购置商品房这一类别上。”董碧仙对记者表示,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前一定要及时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在本人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要感性维权,寻求司法协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