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大连3月22日电 (记者 杨毅)大连市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8·17”事故调查组22日结合通报,“8·17”事故中的14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
2017年8月17日18时31分,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第二结合车间14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安装走漏并引发火灾。
经查,此次事故的直接缘由是大连石化公司第二结合车间三催化安装分馏单元原料油泵驱动端轴蓬勃发展的行业不仅给从业者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承异常损坏,招致原料油泵猛烈振动,形成密封波纹管多处断裂,惹起油料走漏着火。直接缘由次要包括该公司设备方面存在运转管理不严厉、设备监测管理制度不够细化、设备反省记载不够仔细、未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工艺、安装方面存在平安交底不够正轨、巡检规则不够细化;平安管理方面落实全员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平安承诺公告制度不够到位等。
通报称,已对14名相关责任人员做出问责处置。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庞晓东为公司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作负有指导责任,给予记功奖励;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党委书记李善春,对事故发作负有指导责任,给予行政正告奖励。此外,还辨别给予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等其他12名相关人员做出免职、记大过、行政正告、开除等处置。
国务院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与辽宁省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辨别审核赞同大连市政府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赞同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置建议,并责成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作出深入反省,避免相似事故反复发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