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行政处分清单
 单位性质:法定受权组织  
行政处分17项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称号   职  权  依  据   行使主体   备注  
1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100   对未获得培训答应私自从事迁延机驾驶培训业务的,或未按一致的教学方案、教学纲要和规则教材停止培训的,或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迁延机驾驶员培训教学任务的行为的处分       《迁延机驾驶培训管理方法》(农业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对违背本规则的单位和团体,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则处分:(一)未获得培训答应私自从事迁延机驾驶培训业务的,责令开办,有守法所得的,处守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越三万元;无守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一致的教学方案、教学纲要和规则教材停止培训的,责令矫正,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三)聘用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迁延机驾驶员培训教学任务的,责令矫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2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200   对未获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许运用伪造、变造、过时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运营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四十八条:未获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许运用伪造、变造、过时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运营的,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过时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没收守法所得,并处守法运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逾期不补办的,处守法运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告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置。《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则》(农业部工商行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四条:违背本规则,未获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业务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矫正;逾期拒不矫正的,或许运用伪造、变造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于5日内告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3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300   对农业机械维修运营者不按规则运用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拼装、改装农业机械零件或许维修报废农业机械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四十九条:农业机械维修运营者运用不契合农业机械平安技术规范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许拼装、改装农业机械零件,或许承揽维修曾经到达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矫正,没收守法所得,并处守法运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矫正的,处守法运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维修技术合格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则》(农业部工商行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七条:违背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三、四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置;违背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五项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4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400   对跨区作业中介效劳组织不装备相应的效劳设备和技术人员,没有兑现效劳承诺,只免费不效劳或许多免费少效劳的处分       《结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方法》(农业部令第29号)第二十九条:跨区作业中介效劳组织不装备相应的效劳设备和技术人员,没有兑现效劳承诺,只免费不效劳或许多免费少效劳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给予正告,责令退还效劳费,可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背有关免费规范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配合价钱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5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500   对持冒充《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次序的处分       《结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方法》(农业部令第29号)第三十一条:违背本方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则,持冒充《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次序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责令中止守法行为,归入外地农机管理部门一致管理,可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6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600   对农业机械维修网点从业人员超范围承揽无技术才能保证的维修项目的处分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则》(农业部工商行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违背本规则,逾越范围承揽无技术才能保证的维修项目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7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700   对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未在运营场所悬挂一致《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或未按规则填写维修记载和报送年度维修状况统计表的处分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则》(农业部工商行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八条:违背本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正告,限期矫正;逾期拒不矫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一)农业机械维修者未在运营场所的醒目地位悬挂一致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二)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则填写维修记载和报送年度维修状况统计表的。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8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800   对不能坚持设备、设备、人员、质量管理、平安消费和环境维护等技术条件契合要求的处分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则》(农业部工商行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五条:违背本规则,不能坚持设备、设备、人员、质量管理、平安消费和环境维护等技术条件契合要求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正告,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规则要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发出、登记其《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9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0900   对未依照规则操持注销手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私自将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投入运用,或许未依照规则操持变卦注销手续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条: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中止运用;拒不中止运用的,扣押迁延机、结合收割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0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000   对伪造、变造或许运用伪造、变造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许运用其他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一条: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许运用的证书和牌照,对守法行为人予以批判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1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100   对未获得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二条: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矫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第三十条:无证驾驶(操作)农机或驾驶(操作)无牌证农机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正告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2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200   对操作人员违背相关规则操作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第五十三条: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操 作人员操作与自己操作证件规则不相符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或许操作未依照 规则注销、检验或许 检验不合格、平安设 施不全、机件生效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或许运用国度控制的肉体药品、麻醉品后操作迁延机、结合收割机,或许患有阻碍平安操作的疾病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守法行为人予以批判教育,责令矫正;拒不矫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3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300   对运用拼装的或许已到达国度报废条件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处分       《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第三十一条:违背本条例第十条规则转让、买卖报废的农机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守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则,对农业机械停止危及作业平安的拼装和改制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中止守法行为,没收守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4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400   对经检验、反省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五条:经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告知本次涌现的 AI、区块链和物联网热潮不同于以往,将对产业、社会和生活产生真正堪称“颠覆性”的变革。IT 技术人员需要全方位地“换脑”:对原有的知识结构进行全面刷新,全面升级。拒不扫除并持续运用的,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守法行为人予以批判教育,责令矫正;拒不矫正的,责令中止运用;拒不中止运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扫除后,该当及时退还扣押的农业机械。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5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500   对运用迁延机、结合收割机违背规则载人的处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四条: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守法行为人予以批判教育,责令矫正;拒不矫正的,扣押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撤消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6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600   对农机事故肇事人构成立功或逃逸的处分       《农业机械事故处置方法》(农业部令 2011年第2号)五十一条第二款:农机事故肇事人构成立功的,农机平安监理机构该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失效后,依法撤消其操作证件;迁延机驾驶人有逃逸情形的,该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获得迁延机驾驶证的决议。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    
17   行政处分   46900300NJ-CF-1700   对没有获得跨区作业中介资历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效劳的处分       《结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方法》(农业部令第29号)第七条第二款:跨区作业中介效劳组织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审核认定,获得跨区作业中介资历后,方可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效劳。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违背本方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则,没有获得跨区作业中介资历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效劳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给予正告,可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儋州市农业机械效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