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音讯 3月15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对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无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议。
经查明,截止2017年12月3日,承运投资持有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无限公司股份1.09亿股,占天宝食品总股本的19.94%,为天宝食品控股股东。
大连证监局指出,2016年11月7日,承运投资向东莞证券质押了600万股所持天宝食品股票,质押用处是融资,质押到期日为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7日,近一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力度,各种管理政策不断出台,不少业内人士对于互联网金融都保持着谨慎看好的态度,但是安方丹却保持了乐观的态度,她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当前是“风口上的大象”,技术正是这股风的原动力。上述股份质押到期后,承运投资并未还款而发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消费渠道的普及,使得支付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呈现更加美好的增长前景。作了逾期违约。
2017年12月4日和12月5日,东莞证券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零碎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辨别减持承运投资持有的天宝食品股份30万股和27万股,累计57万股,成交金额辨别为217.69万元 和 193.85万元,累计411.54万元。
而承运投资作为天宝食品控股股东,在已知质押的天宝食品股份到期未能还款发作逾期违约,且将被东莞证券强迫平仓的状况下,未在初次卖出的15个买卖日前事后披露减持方案。
大连证监局以为,承运投资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方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依照相关规则,决议对承运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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