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说好的游泳池没了 法院:开发商违约!
近几年来,东莞房地产市场疾速开展,楼市纠纷也时有发作,收楼时质量成绩、卖房时的促销、承诺等都有能够引发纠纷。他人已经遇到过的购房圈套或许可以给购房者避开纠纷提供协助。昨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找来一些东莞楼市纠纷案例,为您买房时提供参考。
案例一:“买房送车位?” 看清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
市场冷淡期,开发商促销推出“买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房送车位”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消费渠道的普及,使得支付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呈现更加美好的增长前景。,以4.8万元/套的价钱向购置了特定房屋的业主低价出售其所购房左近的车位,收楼后,开发商却表示该类车位为人防车位,不是有产权的车位。这惹起了局部业主的不满。
业主王某以为,单方商定以4.8万元购置楼栋左近的车位,而人防车位是不能出售的,与合同的商定不一样,他要求以4.8万元购置有产权的车位。
法院剖析:开发商提交的宣传单上有“送车位”“车位收费”的字样,但买房时购房者填写的特殊请求标明确记载的是“购置”“选购”车位,故法院以为单方达成了以4.8万元的价钱购置一个车位的协议。同时由于没有对车位的性质有任何的描绘,即便车位价钱绝对低于市场价,也并不能得出开发商主张的车位为人防车位的运用权的结论。且人防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对人防工程上规划而成的车位停止奖励。法院判决业主向开发商领取车位转让款4.8万元;开发商应于王某还清车位转让款之日起三日外向其交付产权车位一个。
提示:车位存在着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的区别,无论是购置还是“赠送”,购房者和开发商最好在相关合同上清楚标志车位的性质,防止惹起纠纷。
案例二:承诺的游泳池不见了? 开发商被判赔偿
2013年10月,邓某花56.5万元总价在塘厦购置了某花园二期的一套商品房,收楼后,邓某发现买房时销售承诺的游泳池不见了。
邓某以为,开发商在宣传、销售时明白阐明和许诺二期有游泳池,并且举证了展现沙盘的照片、视频。其中,展现沙盘的照片显示二期洋房两头有一块依知识判别应为游泳池的模型,视频中的销售人员均确认了二期销售时是宣传有游泳池的。
开发商则表示,其在宣传、销售某花园二期房屋时不曾明白过二期有游泳池,但确认在销售大厅内的展现沙盘中某花园二期范围内的区域有蓝色标示,确认蓝色标示代表有水,但该蓝色标示是指水系景观而非游泳池。
法院剖析:证据标明,开发商在宣传、销售该花园二期时明白阐明和许诺有游泳池,对邓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价确实定具有严重影响,故开发商关于游泳池建立的明白阐明和许诺已构成要约。开发商曾经构成了违约,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按邓某所购房屋价款的1%赔偿邓某损失,即5653.49元。
提示:业主保存证据成为胜诉的次要缘由。本案中开发商主张其在宣传、销售某花园二期房屋时不曾明白过二期有游泳池,开发商举证了网络宣传材料、照片。但从该照片的拍摄工夫判别在邓某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原审法院不予采信。相反,邓某举证了展现沙盘的照片、视频及视频中人物、开发商销售人员营销荣辱榜图片,原审法院予以采信。
案例三:房价下跌回绝买卖 卖家构成违约
2015年5月,王某与陈某及中介公司就陈某位于塘厦的一套住宅签署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商定陈某将案涉房屋转让给王某,转让价钱为89.2万元,王某领取定金5万元给陈某,并商定在存款请求经银行初审经过7个任务日内领取17.84万元首期款给陈某。
据理解,签署合同时该套住宅的单价是9300多元/平方米,一年后,该套房子的价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个人信用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图书、数码产品免押金借用,办理签证无需银行流水证明,甚至租车住酒店都不需要交付押金……钱下跌。买家王某以为,由于陈某回绝操持买卖委托公证手续,招致他没有买成房子。王某向一审法院起诉,恳求陈某返还定金5万元以及领取违约金17.84万元,并解除王某、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王某请求变卦诉讼为陈某持续实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王某按合同商定一次性领取房屋转让款。
陈某则以为,由于王某不断没有领取首付款,陈某有权解除购房合同。2016年3月,陈某与别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商定将房屋出售,同时收取了对方领取的首期款10万元。
法院剖析:陈某经担保公司屡次告诉均回绝操持公证委托,招致无法持续停止买卖,后则以工夫过长、房价下跌、案涉房屋给陈某母亲寓居等理由回绝转让案涉房屋,已构成违约。
#p#分页标题#e#提示:在王某请求变卦诉求之前,解除买卖合同的告诉曾经送达陈某。因而法院以为,案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曾经于2015年11月17日解除。王某再恳求实行一个曾经解除的合同,没有现实及法律根据,应不予支持。但由于案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解除系因陈某的基本违约行为所致,王某可依据合同的商定及法律的规则向陈某另行主张权益。
(责编:邓楠、雷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