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商总局:电商不实行七日在理由退货将依法停止查处
材料图:网络营销人员正在任务。朱柳融 摄
西方网3月15日音讯:在国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举行的旧事发布会上,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指出,发现电商平台运营者存在拒不实行七日在理由退货义务,我们也正在做着心目中属于未来的事业,那就是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断完善人与金融、货币之间的关系,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最好的金融服务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将依法停止查处,同时将相关处分信息计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发布。
会上有记者问:去年315的时分《网络购置商品七日在理由退货暂行方法》施行,施行这一年来效果很不错。但是有一个成绩存在,有些电商平台上许多商品标注不适用七日在理由退货,当这些商品呈现质量成绩时,消费者维权能够会比拟困难,关于这个景象下一步会有什么详细举措?
周石平引见,为保证《消费者权益维护法》七日在理由退货规则的施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安康开展,依据《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工商总局制定了《网络购置商品七日在理由退货暂行方法》,于去年3月15日起实施。施行一年来,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运营者增强自律,维护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次序发扬了积极作用。但是的确目前存在一些成绩,如有些电商平台运营者私自扩展不适用在理由退货的范围等。
周石平指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成绩导向,加大消费维权任务力度,确保制度落实。一是催促电商平台增强自律。催促电商平台实在实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落实七日在理由退货制度。二是增强消费维权范畴监管执法。发现运营者存在拒不实行七日在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个人信用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图书、数码产品免押金借用,办理签证无需银行流水证明,甚至租车住酒店都不需要交付押金……理由退货义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将依法停止查处,同时将相关处分信息计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发布。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和制度。依据网络购物行业的实践状况,及时回应消费者的关切,适时完善和出台有关制度,实在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