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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机器打点条例

作者:何夕远 2018年03月14日 国内新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农业机械管理,保证农业机械一切者、运营者、运用者的合法权益,放慢农业古代化步伐,促进乡村经济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平安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结合本省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消费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消费、运营、运用、维修农业机械和从事农业机械质量监视、技术推行、教育培训、平安监视等管理效劳活动的单位和团体,该当恪守本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该当增强对农业机械化任务的指导,把农业机械化事业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逐渐添加对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投入,在财政预算的农业投入中该当布置适当比例用于农业机械的推行运用。

  第五条 对开展农业机械化事业有明显成果的单位和团体,各级人民政府该当给予惩处、奖励。

  第二章 管理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机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任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林业、农垦、畜牧、水产、司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担任各自零碎内农业机械的管理任务,并承受本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的指点和监视。

  质量技术监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价钱等部门该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农业机械有关的管理任务。

  第七条 农机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组织施行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并组织施行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化开展规划,指点农业机械效劳体系建立,组织展开农业机械社会化效劳;

  (三)管理农业机械技术推行和教育培训;

  (四)担任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免费的监视管理;

  (五)配合质量技术监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质量量的监视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乡镇农机管理效劳机构依照《江西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行法〉方法》第七条规则,实行县乡双重指导、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 乡镇农机管理效劳机构的职责是:

  (一)执行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规划辖区内农业机械效劳体系的建立,指点农业机械效劳组织展开效劳任务,指点签署农业机械作业效劳合同并监视执行;

  (三)从事农业机械技术推行、机务管理和技术培训;

  (四)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和平安教育任务;

  (五)协助操持有关农业机械纠纷的赞扬。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机主管部门该当增强乡村机耕路途的建立和管理。在农田规划、设计和田园建立中,该当契合乡村机耕路途建立的合理规划。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该当组织公安、交通、农机主管部门,维护跨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结合作业次序。

  第三章 质量保证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监视,由质量技术监视、工商行政管理、农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和本省有关法规的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农业机械消费者、销售者该当对其消费、销售的农业机械产质量量担任,并依照国度有关规则承当零配件供给和培训等售后效劳责任。

  农业机械消费者该当依照国度规范、行业规范和保证人身平安的要求,在其消费的农业机械产品上设置必要的平安防护安装、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阐明。农业机械销售者该当具有相应的运营条件和从业技术人员,树立并执行进货反省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制止消费、销售国度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或许不契合规范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团体不得拼装或许私自改装迁延机、结合收割机。农业机械的平安功能、经济技术目标,经检测不契合国度规则规范的,不得持续运用;经修缮仍达不到规范的,该当强迫报废。

  第四章 社会化效劳和扶持措施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该当引导、支持、鼓舞各种经济组织和团体树立开展各种经济成分、各种运营方式的农业机械效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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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农机主管部门、乡镇农机管理效劳机构该当树立健全农业机械社会化效劳网点,增强对农业机械的信息提供、技术征询、人员培训、维修、承包等方面的效劳和指点。

  第十七条 鼓舞国有经济组织、个人经济组织和团体购置农业机械,展开社会化效劳。

  对置办或许更新大中型农业机械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该当优先提供资金扶持和信贷效劳。

  第十八条 农机主管部门所属的科技事业单位和国有农机工程效劳单位,该当依照各自的分工向农民提供优质效劳。

  第十九条 农业机械一切者、运用者必需参与外地人民政府组织的防洪抢险,人民政府该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农业机械一切者、运营者、运用者依法自主运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维护。

  制止向农业机械一切者、运营者、运用者守法集资、免费。

  第二十一条 农业机械运营者不得哄抬效劳费价钱,刁难、欺诈用户。农机、价钱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农业机械社会化效劳行为停止监视。

  第二十二条 农业机械运营者、运用者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效劳时,该当依照商定的作业质量实行义务;没有商定或许商定不明白的,依照国度规范、行业规范或许本省规则的作业质量规范实行;没有制定规范的,依照通常规范或许契合合同目的的特定规范实行。

  第二十三条 乡镇农机管理效劳机构可以展开综合运营,兴办经济实体。其所办综合运营项目和经济实体的支出,次要用于改善任务条件,完善效劳手腕,为农业效劳。任何单位不得平调、挪用或许侵占其财富。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该当布置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消费运营组织置办国度和省人民政府支持推行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运用该当遵照地下、公正、农民直承受益的准绳,做到专款公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县级以上财政该当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移动互联网在带来全新社交体验的同时,也或多或少使人们产生了依赖。移动互联网使网络、智能终端、数字技术等新技术得到整合,建立了新的产业生态链,催生全新文化产业形态。费。

  第二十五条 农民和农业消费运营组织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运用燃油的,依法享用国度规则的燃油补贴。详细方法依照国度有关规则执行。

  第二十六条 停止跨区作业的结合收割机、运输结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五章 推行和维修

  第二十七条 省农机主管部门该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经济综合微观调控部门,依据促进农业构造调整、维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行农业新技术与放慢农机具更新的准绳,确定、发布省人民政府支持推行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至多每两年调整一次。

  列入前款目录的产品,该当由农业机械消费者自愿提出请求,并经过农业机械实验鉴定机构停止的先进性、适用性、平安性和牢靠性鉴定。农业机械实验鉴定的管理任务由省农机主管部门担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和农业技术推行机构对列入推行目录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该当予以推行。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该当采取无效措施,增强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推行的宣传教育任务。

  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推行,必需依照实验、示范、推行的顺序停止。向农民推行的农业机械新产品,必需在推行地域经过实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二十九条 推行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必需坚持农民自愿的准绳。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得强迫农民运用某种农业机械技术或许购置某种农业机械产品。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筹集树立的各项农业开展基金和农业技术推行专项资金,该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推行,专款公用,并承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视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农机主管部门该当采取措施坚持农业机械技术推行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波动,保证和改善农业机械技术推行人员的任务条件。

  第三十二条 农业机械维修运营者,该当具有与维修业务相顺应的维修场所、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装备具有相应职业资历的维修人员,依法获得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操持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农业机械维修运营者该当承受农机主管部门对其维修技术程度的活期审验和维修质量的反省。

  第三十三条 农业机械维修运营者,必需按审定的技术等级,承揽相应的维修项目,并严厉执行国度规范、行业规范,确保维修质量。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者该当收费重新修缮;形成人身损伤或许财富损失的,维修者该当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六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该当注重农业机械化教育事业,为农业机械化事业培育合格人才。

  第三十五条 各地设立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该当依照规则归入国度成人教育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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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从事迁延机驾驶培训活动的单位,该当具有与其培训活动相顺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并获得省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驾驶培训答应证后,方可展开培训活动。

  迁延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该当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对学员停止相关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艺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第三十七条 农业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修缮工、农业机械技术员,必需依法经过专业培训,支付无效证照后,方能上岗。

  第三十八条 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从事培训和创办校办企业所获支出,次要用于补偿办学经费的缺乏,改善办学条件。

  第七章 平安监视管理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依法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平安监视管理任务。其次要职责是:

  (一)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注销、核发牌证和平安技术检验;

  (二)迁延机、结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发证,驾驶证的审验;

  (三)在田间、场院、乡村机耕路途等农业消费作业场所停止农业机械平安消费监视反省、农机事故处置;

  (四)处置违背规则运用农业机械的行为。

  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监管的迁延机品种和农机事故范围,依照省人近一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力度,各种管理政策不断出台,不少业内人士对于互联网金融都保持着谨慎看好的态度,但是安方丹却保持了乐观的态度,她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当前是“风口上的大象”,技术正是这股风的原动力。民政府有关农机平安监视管理的规则执行。

  第四十条 单位和团体置办迁延机、结合收割机,该当向住所地的县(市、区)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请求注销。

  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该当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停止注销审查,发放注销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请求资料不全或许其他不契合注销条件的,该当一次性告知请求人需求补正的内容。

  第四十一条 迁延机、结合收割机该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则,在注销行进行平安技术检验。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对检验合格的,该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注销。

  迁延机、结合收割机该当依照国度规则实行活期检验。

  第四十二条 迁延机、结合收割机驾驶员该当经县以上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并支付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操作。未获得驾驶证或许驾驶证被依法撤消、暂扣时期,不得驾驶操作。

  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驾驶证,依照国度规则实行活期审验。

  第四十三条 迁延机、结合收割机驾驶员该当恪守路途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农业机械平安操作规程,盲目承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员和农机平安监视管理人员的监视。

  第四十四条 农业机械在路途以外的场所从事农业消费作业或许停放时发作农机事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该当抢救伤者,维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外地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接到农业机械平安事故报案后,该当立刻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受伤人员,恢复消费次序。调查需求时,可以暂扣发作平安事故的农业机械,并妥善保管,事故责任认定后立刻返还。

  第四十五条 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该当依照平安消费、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农业机械平安运用的宣传、教育,并依照职责权限,增强对农业机械的平安反省。

  农机平安监视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该当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佩戴一致标识,文明执法,承受群众监视。

  农业机械平安监视反省、事故勘察车辆该当设置一致标志。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背本条例有关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四十七条 违背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则的,由县以上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责令中止运用,强迫报废,没收守法所得,并可以吊扣其驾驶证。

  第四十八条 违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则的,由价钱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背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则的,由农机主管部门责令其返工或许减收效劳费;形成损失的,该当承当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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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违背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则,平调、挪用或许侵占农业机械效劳组织财富的,由下级农机主管部门或许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退还,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下级主管机关给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行政奖励。

  第五十一条 违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则,违犯农民志愿推行农业机械产品的,由农机主管部门责令其矫正并退还合法所得;形成损失的,责令其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下级主管机关给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行政奖励。

  第五十二条 违背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则,未获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私自从事农业机械维修运营的,由农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矫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背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则,未获得驾驶培训答应证,私自从事迁延机驾驶培训活动的,由农机主管部门责令中止培训活动,没收守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背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则,运用未经注销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由县以上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责令中止运用,告诉当事人补办手续;拒不矫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背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则,运用未停止平安技术检验或许未实行活期检验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由县以上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责令中止运用,告诉当事人限期矫正;拒不矫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背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则,未获得驾驶证或许驾驶证被依法撤消、暂扣时期,驾驶迁延机、结合收割机的,由县以上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可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八条 阻碍行政机关任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分;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平安监视管理机构及其任务人员违背本条例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下级主管部门或许监察机关责令限期矫正,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奖励;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挤占、截留、挪用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

  (二)对不契合法定条件的迁延机、结合收割机发放注销证书、行驶证、号牌、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对不契合驾驶答应条件、未经考试或许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迁延机、结合收割机驾驶证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秉公作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