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103民初7000号
温州市盈德鞋业无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16)粤0103民初7000号被告温州市九头鸟鞋业无限公司诉原告广州市皓伦贸易开展无限公司、温州市盈德鞋业无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6)粤0103民初700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广州市皓伦贸易开展无限公司在法活期限内提起上诉,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则,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揭发出之日起,互联网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消费渠道的普及,使得支付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继续呈现更加美好的增长前景。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
二O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联络人:邓咏诗、陈隽 联络电话:83006128、8300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