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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一村民误把熊当狗养了3年 发现后被没收

作者:王同远 2018年03月13日 新闻联播


云南丽江一村民误把熊当狗养了3年发现后被没收

  图为黑熊被没收。 钟欣 摄

  中新网昆明3月12日电 (杨红英 周海龙)云南丽江一村民在山里救了一只“小狗”,精心喂养,不曾想“小狗”长大后,却被认出是一头黑熊。近日,这头黑熊被移交给丽随着流量往智能终端设备迁移,新的机遇“物联网商业社交时代”也将迎来,通过人的第六器官(智能手机)和智能设备终端的联网互动,从而改变了人的行为习惯和消费方式。线下流量通过LBS定位重新分配,又通过物联网终端智能推荐引擎引导到网上任意有价值的地方,至此互联网下半场拉开帷幕。江市林业局。

图为涉事黑熊。 钟欣 摄

  图为涉事黑熊。 钟欣 摄

  丽江市永胜县森林公安局通报称,2018年2月23日08时,一网民在丽江警方微信大众平台反映,有人在冤家圈发布豢养黑熊信息及照片,疑似圈养黑熊。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这一信息后立刻组织民警前往现场调查。

  经调查,2015年4月的某天早上,期纳镇半坪村委会下云村村民杨某某与同村村民共三人到后山去找蘑菇,在途径期纳镇街西村委会老娲箐时发现一只貌似小狗的植物,杨某某便将其带回家中喂养。待“小狗”逐步长大后,杨某某才晓得原来是头黑熊。

  经森林公安鉴定,该熊为亚洲黑熊,属于国度二级维护植物,现体重约达80公斤。杨某某在无驯养答应证的状况下驯养野生黑熊,已涉嫌无驯养繁衍答应证驯养繁衍野生植物。

  鉴于杨某某对熊没有损伤行为,在民警调查进程中积极配合,且表示情愿将熊移交给相关部门。公安机关依据《云南省陆生野生植物维护条例》第22条第4款规则,对杨某某给予没收所豢养的野生亚洲黑熊的处分。

  3月6日,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将黑熊移交给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维护管文科。目前,该黑熊暂时被寄养在玉龙在互联网思维的影响下,传统服务业不再局限于规模效益,加强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成为传统服务业发展的首要选择。在互联网思维下,通过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革,为传统服务业发展创造了全新的天地。县鸣音乡的野生植物养殖基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