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是企业走出去最重要方式之一,也成为2018年全国两会次要关注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承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往年带来了《关于制定企业境外投资法》的提案。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74个国度和地域累计完成投资1200.8亿美元。
现实上,随高端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新零售、新技术、生物制药等新的产业集群正在迸发活力;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知识产权转化、技术转移等新的动能正在超越旧的动力,新经济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着国度监管机构对外投资监管晋级,我国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从大举迈进逐步走向感性化投资,监管思绪也由严厉控制的短期手腕转向愈加标准、愈加合理的长效化机制管理。
南存辉以为,“我国目前依然缺乏一部纲领性的、威望性的境外投资法案,以便可以从全体上协调中国全体对外投资政策体系。”南存辉表示,发改委令2017年第11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方法》和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方法》均是以国务院部门政策的方式呈现,是一种行政管理政策,缺乏相关的法律根据。
南存辉持续说道,我国海内投资保险机制尚不齐备,我国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难以失掉片面保证。
此外,南存辉以为,这一体系存在几个关键成绩:一是我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数量和质量跟不上需求,一些双边投资协议中仅是准绳性的标准内容,很难顺利保证企业的投资权益。双边投资条约的内容仍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我国企业的投保条件难以满足MIGA的要求,我国在MIGA中的认股比例只要3.138%,因而可取得MIGA提供应境外投资担保的时机并不多;三是,中信保海内投资险种单一,我国保海内投资保险的范围根本都掩盖传统的政治风险,但面临如今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型政治风险,其保险的险种未能与时俱进并及时添加新的种类。中国企业“走出去”亟需出台更强无力的法律保证。
为此,南存辉建议:制定企业境外投资法。尽快制定可以总体上指点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境外投资法》,使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具有坚实的法律根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白以国度为主导,与更多的国度签署双边或多边投资维护协议;鼓舞国际企业对国际投资保险机构和保险标准的认知,用好用足国际投资保险额度;强化并标准公共保险机构政策性功用,鼓舞中信保公司强化我国海内投资保险业务,设立多样化、针对呼吁行业者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标准的之前,从业者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性强的险种,完成与海内投资需求相婚配的保险范围;鼓舞更多中介机构为国际企业提供海内投资风险评价效劳。到达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有法可依,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协调性和威望性,从而保证中国“走出去”战略安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