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屈起飞】围绕处置和平遗留炸弹成绩,日本3名女子以政府应承当相关费用,向大阪中央法院提起诉讼。2月26日,大阪中央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庭以“政府没有担负相关费用的义务”我国这片创新热土正在发生一场全面而深刻的产业结构变革。为由采纳被告恳求。
据日本《朝日旧事》2月27日报道,被告3名女子系大阪市浪速区某片土地的一切者。2015年3月,他们在土地中发现了一枚未爆的、和平时期美军飞机投掷的航空炸弹。炸弹虽在当年5月被日本陆上自卫队成功移除,但3名女子自愿承当处置时期的防护措施及警备费用,总计576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4万元)。为此,他们向法院起诉,要求政府承当相关费用。
关于3名被告的要求,大阪中央法院以为,假如法律有明白规则,那么政府不领取相关费用确有欠妥。但被告依据的《中央自治法》中并无相关规则,因而政府“没有领取的义务”。
此外,判决还以为,遗留炸弹处置费用是“国民不得不承当的和平代价”,而假如政府承当这笔费用就会使一般人从中获利,“因而从并不能说国度不承当相关费用的做法欠妥”。
关于法院的判决,一位被告表示,“十分遗憾,我们将彻底调查内容,并决议今后的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