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管前,应加工焊缝坡口,管件应清洗干净。并应严厉脱脂。
二、配管的顺序应为先大管、后小管,先主管、后辅管,先下部管,后上部管。为了避免发生外加应力,不得强行配管。直径大于45mm的管道停止配接或预装时,应留一段作为最终接收,待其他管道衔接焊好前方可独自接收。
三、管路上的温度计、压力表和剖析管等接头应先启齿,不得在配管后再启齿。施工中,各容器和管道的启齿应封锁,避免杂物掉进设备和管道内。
四、各管路不应相碰,其管间的最小间隔应契合下列要求:
l,冷热管道的外壁间距不应小于200mm。
2,热管道外壁距液体容器外表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3,冷管外壁距保冷箱面板的间距不应小于400mm。
4.冷管外壁距分馏塔根底外表的间距不应小于300mm。
五、液体排放管与设备衔接后,宜向上倾斜,并在接近保冷箱壁约300mm范围内的热区局部弯成倒U形通向排放阀,倒U形的高度宜为管子外径的6~10倍,并应避免阀门结霜。与液体容器衔接的加热管、吹除管和平安阀管亦可按上述办法配管。
六、气体吹除管的坡度应契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则。当无规则时,应设1/10的坡度向吹除阀方向下降倾斜,并应无下凹死区,避免水分在管内解冻。
七、直径`D_g`&ge25mm的铝管应在焊接缝处加内衬圈。直径`D_g`<25mm的铝管,应加外套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