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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职业学校服装专业消费型实训教学设备

作者:张楠东 2018年02月22日 国内新闻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立和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以下简称区买卖中心)依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推销义务告诉,对江南职业学校服装专业消费型实训教学设备项目以地下投标方式实行推销,欢送合格的供给商参与招标。

  一、投标项目内容

  

推销内容

 

招标最高限价 (万元)

 

招标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

 

江南职业学校服装专业消费型实训教学设备

 

91.31

 

0.9

 

中标价的10%

 

  二、资金来源

  财政集中领取。

  三、招标人资历要求

  (一)合格招标人应首先契合政府推销法第二十二条规则的根本条件,同时契合依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历条件。

  1.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实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才能;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载;

  5.参与政府推销活动近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守法记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历条件

  招标人运营范围满足推销项目要求。

  四、招标、开标有关阐明

  (一)投标文件发布工夫:2016年3月28日。

  (二)投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文件及全部相关材料,招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推销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江津区工程建立和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网站()下载。

  (三)招标地点:江津区买卖中心开标室。

  (四)递交标书开端工夫:2016年4月18日14:00。

  (五)递交标书截止工夫:2016年4月18日14:20。

  (六)开标工夫: 2016年4月18日14:30。

  (七)开标地点:区买卖中心开标室。

  五、招标保证金

  (一)交纳招标保证金方式

  招标保证金经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交纳,从招标人根本账户提交,不得运用现金进账。

  (二)招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无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

  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立和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帐号:140101040015379

  各招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时,账号错误招致无法核实其到账状况的,由各招标人自行担任。

  (三)招标保证金交纳截止工夫:2016年4月15日17:30时前(以银行日戳为准)。招标人招标时提交招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答应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给买卖中心财务科,同时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

  (四)如因招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答应证未递交而形成的结果,由招标人自行担任。

  (五)招标人根本信息注册注销

  为进步招标保证金收退效率,各潜在招标人或供给商请登录江津区买卖中心网站,进入注册注销界面,依照推销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立和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关于展开招标人根本信息注册注销的告诉》的要求,收费完成注册注销。招标人或供给商完成注册注销后,本中心退还招标保证金将以注册注销的招标人或供给商信息为准完成自动退还招标保证金,反之将按原顺序人工手工退还,工夫较长,请了解。

  六、招标有关规则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团体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投标中同时招标。

  (二)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该合同包的招标,否则招标有效。

  (三)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招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招标。

  (四)本项目的书费:500元/套(现场刷卡)。招标人交纳标书费时将招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答应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提交给买卖中心财务科,原件携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招标有效。

  (五)开标时招标人先递交招标文件,然后再到财务科交纳标书费。

  (六)招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招标单位本身应对调查中获取的现场材料担任。不论招标单位能否踏勘过现场,均被以为在递交招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随着流量往智能终端设备迁移,新的机遇“物联网商业社交时代”也将迎来,通过人的第六器官(智能手机)和智能设备终端的联网互动,从而改变了人的行为习惯和消费方式。线下流量通过LBS定位重新分配,又通过物联网终端智能推荐引擎引导到网上任意有价值的地方,至此互联网下半场拉开帷幕。风险和义务非常理解,并在其招标文件中充沛思索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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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工夫为2016年4月8日18时前。供给商对推销文件中供给商特定资历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规范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次要向推销人提出质疑,推销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任务日内与买卖中心联络,并及时反应回复状况。其他成绩可向区买卖中心鉴证科(02347217302)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立和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八)招标人自行承当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联络方式

  (一)推销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立和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联络人:胡洪军

  邮 编:402260

  电 话:(023)47217308

  传 真:(023)47217313 47217312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推销人: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联络人:李泽华

  联络电话:13883779972

  邮 编:4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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