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商家支持电商平台&ldquo霸权&rdquo事情有了新停顿。
因以为红品爱家灯具、杭州红府家居等公司发布《不忍京东霸权加入声明》进犯了其声誉权,京东商城已将几个公司诉至法庭,索偿500万元人民币。
据悉,该案近期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庭。
自往年下半年以来,有关支持京东商城霸权事情就开端不时发酵。
据媒体报道,往年8月起,一些服饰品牌陆续开端撤离京东商城,迄今已有44家。其中女装品牌27家,童装7家,内衣3家,包括韩都衣舍、江南布衣、太平鸟、真维斯、GXG等多家国产知名服装品牌的官方旗舰店从京东平台上消逝,海澜之家官方旗舰店也只剩下为数不多型号的男鞋。
对此,记者就局部服饰品牌关店一事向京东有关部门求证,京西方面确认此事失实。京西方面表示,厂家关店缘由多为&ldquo战略调整&rdquo&ldquo业务调整&rdquo,与其它有关。
但是,来自一些厂家的声响却与京东的说法大相径庭。
关于此次加入风云,有些商家选择直接宣布声明直指京东商城存在&ldquo霸权&rdquo行为。9月5日,世源灯饰在其官方微博宣布声明称:&ldquo中国批发30年也未见像京东这样的霸道渠道商,我们不堪京东的霸权,宣布加入京东平台。&rdquo1天后的9月6日,红品爱家灯饰在其官方微信宣布的声明与世源灯饰的说法如出一辙。
对此,由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主办&ldquo电商平台监管责任与商家权益维护&rdquo研讨会上,众多专家学者关于此种成绩与景象展开了剧烈的讨论。与会者以为,电子商务行业开展到一定阶段,行业的开展规制成绩一定要加以注重,既要保证平台的利益,同时又要避免平台的霸权行为,只要这样,行业才干安康向前开展。
&ldquo6·18&rdquo促销引发加入风云
夏天平,红品爱家灯饰公司的担任人,他最近被法院的传票弄得非常头疼。而事情的原因就是由于往年京东平台的&ldquo6·18&rdquo促销活动。
据夏天平回想,往年京东&ldquo6·18&rdquo促销活动前,公司运营担任人就跟他汇报,要求把商品价钱调高一点。
对此,夏天平表示质疑,为什么事出有因要调低价格?运营担任人解释说,由于这次促销力度大,不调低价格会盈余好多。
为此,夏天平对同行业停止了一次调研发现,许多商家确实是这么干的。可是,基于开展的思索,夏天平并没有选择调价,他在与京东的沟通时,京西方面表示促销活动必需参与,这就意味着夏天平的公司必定面临盈余,为此,他选择了加入京东平台。
之后,依据加入状况,红品爱家公司发布了一份声明表示,由于强迫促销缘由无法忍耐而选择加入,并引来了一场官司。
相似于红品爱家的公司其实不止一家,据一家不愿泄漏姓名的行业人士韩先生泄漏,他代理的生活快消品牌,大多都在京东平台下面临着这样的成绩。
韩先生引见,以往年的&ldquo6·18&rdquo促销活动为例,京东次要是买199减100、买99减50、买二免一、发促销券等方式。由于促销力度比拟大,韩先生旗下的品牌大都为此接受了几十万元的盈余。
而这样的盈余,在韩先生看来是被强迫的。他通知记者,事先京东有关方面在京东商家沟通群中要求,报名的商家必需全部商品全部参与活动,没有报名的商家默许报名,并且全部产品参与促销。
正是由于这样的默许规制,使得韩先生在没有赞同的状况下,其一切商品参与了促销活动。
对此,韩先生非常不解,他表示,互联网销售平台应该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商家应该有自主选择的权益,而不是经过强迫性的手腕迫使商家停止销售价钱改动,行业有关部门应该对此加以注重。
法律缺失招致纠纷不时
对此,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讨所所长赵秀梅教授以为,像这样的电商平台与商家的纠纷,在法律上并不能算做一项新型的法律关系,从基本下去说还是一种民事规制关系,应该靠合同自身来处理。
&ldquo复杂来说,还是要看事先商家入驻平台时单方的合同究竟是怎样签署的,能否有这样的促销要求等。&rdquo赵秀梅说,&ldquo当然,随着电子商务的市场越来越大,电商平台的控制力影响力确实在与商家的交往之中占据了强势位置,也不扫除其中存在着霸王条款的成绩。&rdquo
赵秀梅表示,这些成绩都有待于法律的明白,尤其是行将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应该对此种景象加以标准。
此外,针对促销进程中默许参与的规制,中国政法大学的陶乾教授以为确实有待商榷。
#p#分页标题#e#陶乾表示,作为一个网络买卖平台,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应该是作为两头商性质的角色呈现在买卖行为之中,不应该介入买方与卖方的详细买卖进程中来。此外,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合同关系,应该属于一种中介效劳性质,更不应该强迫性改动商家关于商品销售的方式。
从往年&ldquo6·18&rdquo促销活动自身来说,京东作为一个平台,关于默许答应的认定方式,从民法关系下去说是违犯了商家真实的意思表示的,也就是说,商家并没有明白表示赞同的状况下就被强迫促销,做法值得商榷。
陶乾以为,商家与京东之间应该属于一种民事合同关系,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则,关于分明的不合理条款,商家是可以在诉讼进程当中提出来的,尤其是霸王条款。
此外,依据国度工商总局2014年出台的《网络买卖平台合同格式条款标准指引》规则,电商价钱合同假如存在强迫性买卖行为应该被视为霸王条约予以撤销或解除,这些法律规则都应该被商家视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的无力法律武器。
行业规制还需多方合力
关于如何维护电商平台与商家之间的良性关系,中国迷信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尹锋林教授表示,这个成绩目前应该遭到高度注重。
据尹锋林引见,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开展,电商平台与商家的关系已从原来的弱势位置逐渐转变为强势。这也就使得我国在制定各种有关法律政策的同时必需明晰留意到这一点,不能依照原来维护电商开展的形式持续走下去。
&ldquo尤其是,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依照目前地下的草案来看,政府的意见还是更多的要维护消费者,而电商平台以及平台商家如何维护本人权益的成绩目前在看来还非常完善。&rdquo尹锋林说。
尹锋林表示,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开展确实得益于电商平台的奉献,但是,从目前开看,电子商务法草案中,有关电商平台的规制少数是针关于如何维护消费者,在如何均衡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关系上,可以说规则的少之又少。这也就招致了像这样的商家与平台之间有关价钱控制等方面的纠纷。
&ldquo其实,像这样的促销行为,是不是真正的霸权行为,由于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白的规则,在生活中,确实可以说平台是应用了影响力来要求停止价钱调整,可是在法律层面上这样做能否可以,目前确实没有一个明白的阐明,这些都是立法者应该注重的成绩。&rdquo尹锋林说。
基于此,尹锋林呼吁,不只是消费者与平台,有关中小商家应该更多地注重电子商务法这部法律的制定,政府也应该在制定这部法律的进程中更多地倾听来自多方面的意见,使这部法律愈加齐备、完善。
关于尹锋林的观念,赵秀梅表示非常赞同。
她补充道,不只是有关立法部门,行业的主管行政部门在维护电子商务行业的开展进程中也应该积极地发扬作用,比方,工商管理部门、商务部门等。
&ldquo虽然在法律上电商运营者和电商平台位置是对等的,但是在经济位置上或许说在市场位置上如今相对是不公道的。在这种状况下,的确需求政府或许相关行业协会的介入,要确保他们单方的位置对等。&rdquo赵秀梅说。
此外,赵秀梅建议,在电商平台市场监管的成绩上,工商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白的指引作为参考,使得商家与平台之间的权益义务有一个绝对波动的行业规范。
&ldquo此外,从商家角度来说,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角度,是不是可以思索发扬行业协会的力气,经过组建一个强无力的行业组织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这些任务都有待于考虑与处理。&rdquo赵秀梅说。